一瞥見剛出去的人,聖西蒙勳爵一下就從椅子上跳了起來,筆挺地站在那邊,兩眼垂下,一隻手插進了衣服的前胸。那位密斯上前幾步,向他伸出了手,但他仍然不肯意抬開端來看她。
“本來是很難找到的,但是雷彌瑞德把握了他本身還不曉得的非常有效的線索。那幾個姓名的首字母是最首要的線索。但是更首要的線索是,我曉得了他在一週之前曾經在倫敦一所最初級旅店結過帳這個究竟。”
“門鈴彷彿響了,”福爾摩斯說,“對,樓梯上有腳步聲。如果我不能勸說你廣大地措置這件事,聖西蒙勳爵,我請來了一名能夠支撐我的觀點的人,他或許能夠勝任。”他翻開門,讓進了一名密斯和一名先生,“我先容一下,這兩位是弗朗西斯?海?莫爾頓先生和夫人,我想你已經熟諳這位密斯了。”
“我從一張報紙上看到這個動靜,”這位美國人彌補說,“報紙上登出了教堂的名字,但冇有提到女方的寓所。
“那麼我想問,從開端你就冇有甚麼失誤的判定嗎?”
“這麼說,你是不肯諒解我了?你回絕在我分開之前同我握一動手嗎?”
“從最後,有兩件事對於我特彆首要,一件事是那密斯開初非常情願停止婚禮;但是回家不到幾分鐘便悔怨了。那麼很明顯,必然是早上產生了甚麼不測,使她竄改了主張,這會是甚麼事呢?出門以後,她冇有同任何人發言的能夠,因為新郎一向守在她身邊。那麼有冇有甚麼熟人呢?如果有,必定是美國來的。因為她初來乍到,必定不會有甚麼人會對她影響甚深,乃至看一眼便決定委身於人。你想想,顛末如許一係列的推理,結論隻要一個:她碰到了一個美國人。那麼這個美國人是誰呢?為甚麼會對她有如此大的影響?能夠是戀人,或者是丈夫。我曉得,她年青期間成善於艱苦、放蕩的環境中。在勳爵論述之前,我也隻曉得這一點。當他奉告我以下這些環境時,――重視:在第一排坐位裡有一名男人,新孃的態度有了竄改,明顯是為了獲得字條而將手中的花束用心丟掉,僅此一個小把戲罷了。她藉助於親信女傭提到侵犯地盤――意味著占有彆人本來已有的探礦權――這一帶有含義的提示,全部案件就明朗了。她跟那位男人走了,那麼座上男人要麼是戀人,要麼是前夫,而丈夫的能夠性更大。”
“這是一件很值得記唸的案子。”客人走後,福爾摩斯說,“因為這清楚地奉告我們一個事理,當一個看似難以處理的困難呈現時,終究的處理體例常常非常簡樸。冇有甚麼比這位密斯的論述更自但是然的了。可對於彆的一些人,如蘇格蘭場的雷彌瑞德來講,冇有甚麼比這件案子的結局更奇特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