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福爾摩斯問道:“我還想再曉得一點,在我登出告白以後,來領戒指的你那位朋友是誰?”
“這時,我的鼻子不竭往外流血,我不在乎,也不曉得當時如何俄然想到要用血在牆上寫字的,或許是想搞個惡作劇把差人引入誤區,我當時確切感到非常輕鬆鎮靜。我記得紐約曾發明過一名被殺的德國人,他的身上就寫著拉契這兩個字。當時報紙上還爭辯過,說那是奧妙個人乾的。我想,讓紐約人摸不著腦筋的字也必然能把倫敦人難倒。因而,我就用手指蘸著本身的鼻子流出的血,順手在牆上寫下了阿誰字。我稱心腸走到馬車旁,發明四周仍然冇有一小我,隻要暴風夾著滂湃暴雨。我趕著馬車向前走了一段路後,把手伸進我凡是放著露茜婚戒的口袋,卻發明阿誰戒指不見了,我當時一下子就懵了,因為那是她留下的唯一記念物,我想,能夠是我哈腰察看屍身時把它弄掉了,因而我從速趕車歸去,把它停在四周的一條街道上,壯著膽量又一次走進那幢屋子,我甘願冒任何風險,也不肯意落空那枚戒指。我走到門口時,與一個剛從屋裡走出來的差人撞了個滿懷。我隻好裝出酩酊酣醉的模樣,這才消弭了他的思疑。
“我說:‘你這個混蛋!我從鹽湖城追你一向追到聖彼得堡,但是總也冇追到你。現在你的日子就要到頭了,我們兩個當中有一小我將看不到明天的太陽了。’他聽我如許說,嚇得又向後退了幾步。從他臉部極度可駭的神采能夠看出,他以為我發瘋了。確切,我當時就像瘋子一樣,太陽穴的血管跳個不斷,跳得就要分裂似的。我敢必定,要不是血從我的鼻子流了出來,讓我感到輕鬆的話,我的病便能夠發作了。
“他說:‘好的,車伕。’
“他跺著腳說:‘這處所太黑了。’
他講得這麼動聽,態度也非常誠心,給人留下了長生難忘的印象,我們都聽得入了神。乃至那兩位偵察也都聽得入了迷。我們冷靜地坐在那兒,誰也不說一句話,隻要雷彌瑞德記供詞時的沙沙聲突破了這份安好。
“‘我們頓時就有燈了。’我說著便劃亮洋火,撲滅了我隨身帶來的一支蠟燭。然後,我朝他轉過身來,舉起蠟燭照著我的臉,接著說:‘好了,伊諾克・德雷伯先生,你看看我是誰?’
彆覺得我會趁他醉爛如泥給他一刀,我不會那麼做,因為那不過是簡樸地履行了審判罷了。我早已經決定給他一個機遇挑選的,如果他榮幸地掌控住了這個機遇,他另有生的但願。我在美洲流浪的時候,甚麼樣的事都乾過。我曾在‘約克學院’嘗試室當過看門人,還掃過地。有一次,傳授給門生們講授有關毒藥的題目,他讓門生們看一種叫生物堿的東西。那是他從南美州土人用於毒箭的毒藥中提煉出來的,這類毒藥毒性特彆大,隻要沾上一點,就頓時冇命。我悄悄記著阿誰放毒藥的瓶子,趁冇人的時候,偷偷倒出來了一點。我是一個配藥的裡手,把這點毒藥做成能溶於水的小藥丸。我把兩個藥丸裝在兩個盒子裡,各放進一粒,每個盒子裡各放了一粒表麵一模一樣但是無毒的藥丸。我的設法是:如果有一天我到手了,就分給他們一人一盒,讓他們每小我先挑一粒吃了,剩下的一粒我吃了。如許做,就像在槍口上蒙上手帕射擊一樣,一樣能夠要人的命,但是聲音會小很多。從那天起,我就一向把裝著藥丸的盒子帶在身邊,直到我利用它們為止,而現在,是該利用它們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