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1_第三十六章將欲歙之,必固張之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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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他犯難了:如果按紙條上說的,把這壺水倒進打水器裡,但是倒出來以後打水器抽不出水,豈不是白白華侈了這拯救之水?相反,如果把這壺水喝下去就能暫保本身的性命。如何辦呢?

--範應元

俄然,他看到前麵有一間燒燬的小屋,倉猝走疇昔。本來,這是一間久無人住的破屋子,風吹日曬已久,搖搖欲墜。

[4]脫:分開,離開。

這是一種奧妙幽深的事理。

他感慨萬端,然後,他把水壺裝滿,封上木塞,又在小紙條上加了幾句話:"請信賴我,紙條上的話是真的,你隻要把存亡置之度外,才氣嚐到甘美的泉水。"由此可見,與"將欲歙之,必固張之"的事理一樣,要想獲得,必然要先賜與。

[5]淵:深水。

2.事物的玄機常常存在於相反相成的那一刹時,以是很多時候需求反其道而行之,這就是欲擒故縱的事理。

一小我在戈壁中丟失了方向。他饑渴難忍,茫然四顧,不知所措。

魚不能分開水,國之利器不成以誇耀。

在屋前,他發明有一個打水器,因而使儘滿身力量抽水,可滴水全無。他力量用完,也絕望了,心想,這條命就丟在這裡了。

[1]歙(xī):收斂,合。

靠近滅亡之境,求生的本能給了他一絲力量,讓他拖著沉重的腳步,一步一步向前走。

--純陽真人

俄然,他發明中間有一個水壺,壺口被木塞塞著,壺上有一張紙條,寫著:"你要先把這壺水灌到打水器中,然後才氣打水。但是,在你走之前必然要把這壺水裝滿。"他謹慎翼翼地翻開壺塞,內裡公然有一壺水。

典範故事

譯文

解讀心得

3.大道如水,和順而深曲,以是,柔能克剛,曲徑通幽。

--河上公

註釋

想要合上,必先伸開。

本章言物勢之天然,而人不能察。教人當以荏弱自處也。天下之物,勢極則反。譬夫日之將昃,必盛赫。月之將缺,必極盛。燈之將滅,必熾明。

荏弱者悠長,剛烈者先亡也。

荏弱勝剛烈。

是謂微明[3]。

想要拔除,必先複興。

將欲廢之,必固興之;

將欲歙[1]之,必固[2]張之;

魚不成脫[4]於淵[5],國之利器不成以示人[6]。

4.很多題目,不能光看內容,還要重視情勢;不能直接著來,還需盤曲著行。做人做事也是如此。很多時候,正感受"山重水複疑無路",俄然,峯迴路轉,"柳暗花明又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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