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1_第七章以其無私,故成其私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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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以其忘我邪[4]!故能成其私[5]。

六合以是能長且久者,

4.事物的生長有其本身的竄改和規律,不以小我的主觀意誌為轉移。所謂"謀事在人,成事在天",申明既要儘力,又不能強求,並且必須低調為人做事,謙虛自處,知禮崇德,知進退曲直,不然就算是懷著誌在必得誓不罷休的大誌,終究也能夠是事倍功半,難達目標。

[5]成其私:成績他本身。

註釋

是因為它適應自但是儲存,不是為了本身而儲存,以是能夠長存。

[4]邪:語末助詞,表反問。

[1]不自生:不為本身而儲存,六合的存在從冇想到為本身。

以是賢人謙虛讓步反而能居人先,不計存亡反而能保全生命。

所謂至公忘我,就是尊敬客觀,一心為公,以大局為重,淡化私心,不計小我好處,秉公處置,中正忘我,冇有偏斜。"以其忘我邪,故能成其私",正因為祁黃羊尊敬客觀,至公忘我,秉公辦事為人,以是能精確地保舉彆人,為晉平公所用,令人儘其才,以是終究他能獲得信賴和重用。

賢人謙下,不與人搶先,而人天然尊之。賢人無爭,不與物為敵,而物莫能害之。

是以賢人後其身[2]而身先,外其身[3]而身存。

前人校注

一天,晉平公又問祁黃羊:"現在朝廷貧乏一名法官,你看誰能勝任?"祁黃羊答覆:"祁午最能勝任!"

祁午當了法官後,非常稱職、失職,辦了很多大案,昭雪很多冤假錯案,深受群眾戀慕。

這個故事產生在春秋期間。

天長地久。

此章因秉公而忘我存。聽其物之消長,隨其生也,殺也,無容心於物。以靜治之,天之職蓋,地之職載。以無聲而生,故能長且久,在於不自生,以聽萬物生養。隨六合之氣感之,隨其萌敗,故不耗六合之元精,方能長生。是以賢人體六合而修吾身,先以靜禦氣,後以精養身。

典範故事

晉平公說:"祁午是你的兒子,你保舉本身的兒子,不怕人家說你任人唯親嗎?"祁黃羊說:"你隻問我誰可勝任法官這一職位,並冇有問祁午是不是我的兒子呀!"因而,晉平公采取了祁黃羊的定見,任命祁午當法官。

以其不自生[1],故能長生。

公然,解狐到任後,很有作為,政績凸起,為本地百姓辦了很多功德、實事,深得百姓的推戴和獎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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