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1_第二十九章無為無執,無敗無失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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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老子所說的"為則敗之",並不是要人真正被動地無所事事,守株待兔地等候機會,不再闡揚小我的主觀能動性,而是誇大事物的生長規律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必須遵守,審時度勢,適時反擊,如許才氣使之前統統的儘力產生結果,自但是然地勝利,而不是徒勞地勉強為之。

商紂時,西伯侯在岐山腳下建國。他積善性善,勤於政事,禮賢下士,天下諸侯都來歸附,尊他為周文王。

[7]隳(huī):傷害。

--王弼

萬物以天然為性,故可因此不成為也,可循而不成執也。物有常性,而造為之,故必敗也。物有來往而執之,故必失矣。

將欲取[1]天下而為[2]之,吾見其不得已[3]。

周文王有為而大為

[1]取:為、管理。

[5]噓:輕聲和緩地吐氣。

[2]為:指有為,勉強而為。

典範故事

註釋

以是賢人去除極度、豪侈和過分。

天下神器,不成為也。

是以賢人去甚,去奢,去泰。

[6]載:載,安穩。

為者敗之,執者失之。

1.本章再次誇大了有為而治,不能勉強有為的事理。隻要順道而行,順其天然,才氣有為而無所不為。相反,如果勉強為之,就是背道而馳,必定招致失利滅亡。

譯文

前人校注

夫物或行或隨,或噓[5]或吹,或強或羸,或載[6]或隳[7]。

--蘇轍

勉強而為,必定失利;勉強履行,必定落空天下。

2.天下萬物,相反相成,隻要適其性,順其道,才氣恰當時,從而獲得水到渠成的有為之治。

[3]不得己:達不到、得不到。

--純陽真人

3.天下萬物,皆有所屬,有其本末始終,有其範圍性;事物的生長都有規律可循,有其度其分,不能過分過分,不然就落空了均衡,要講分寸。

天下事崇高的,不能遵循本身的意誌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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