汗青
刑部的首任尚書為周楨,侍郎為盛元輔,張仁。明太祖即位初期,用法太嚴,周楨任尚書時,始定律令,使吏士有法循守。洪武六年(公元年),刑部分為四個屬部,即總部、比部、都官部、司門部。年(公元年),增設四科,分屬於四部。部設郎中、員外郎大家。總部、比部主事各4人,都官,司門主事大家。洪武二十二年(公元年),改總部為憲部,二十三年,分四部為河南、北平、山東、山西、陝西、浙江、江西、湖廣、廣東、廣西、四川,福建十二部。二十九年(公元年)改成十二清吏司,設郎中、員外郎大家,主事人,永樂十年(公元4年)除北平司,增置雲南、貴州、交阯三司。宣德十年(公元4年)革交阯司,遂定為十三個清吏司。
明職掌全**衛﹑武官選授﹑簡練之政令。清職掌天下綠營兵籍及武職官員的機構。職掌表裡武職官員的除授﹑封蔭之典﹐乘載﹑郵傳之製﹐甄核﹑簡練之方﹐士籍﹑軍實之數。兵部下設四司﹕武選清吏司﹐考覈武職官員的品級與選補﹑升調﹑秉承﹑封贈諸事﹐並辦理土司﹔車駕清吏司﹐掌天下馬政及驛傳等事﹔職方清吏司﹐掌武職官員的敘功﹑核過﹑撫卹﹑軍旅之簡閱﹑考查﹑巡防等事﹐並辦理關禁與海禁﹔武庫清吏司﹐掌天下之兵籍﹑軍火併武科測驗之事。彆的﹐清設稽俸廳﹐掌稽查武職官俸﹔會同館﹐辦理京師驛傳事件﹔捷報處﹐掌遞送文書。
﹔辦理天下粹校事件及科舉測驗及藩屬和本國之來舊事。禮部下設四司﹐明清皆為﹕儀製清吏司﹐掌嘉禮﹑軍禮及辦理學務﹑科舉測驗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禮﹑凶禮事件﹔主客清吏司﹐掌賓禮及歡迎外賓事件﹔ī膳清吏司﹐掌筵饗廩餼牲牢事件。四司以外﹐清設有鑄印局﹐掌鍛造天子寶印及表裡官員印信。會同四譯館﹐掌歡迎各藩屬﹑本國貢使及翻譯等事。
光緒二十七年()﹐清è fǔ改總理各國事件衙門為外務部﹐這是六部以外增設新部之始。二十九年又增設商部。三十一年再增設學部及巡ǐ部。六部之製逐步竄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