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一死,各種栽贓都成了定命,哪還需求提早籌辦假人證?
沈清曉得她的躊躇,可沈清不在乎這個!
差役放開沈清。
縣官聽後抬手:“且慢!”
命都要冇了,名節有甚麼用?
她強忍鑽心疼痛,漸漸爬回公堂內,對著縣官跪道:
想到以後還會有性命之憂,沈清隻感覺心累。
沈清料定他們連假證人都未曾籌辦。
圍觀大眾也被這步地嚇得噤了聲。
沈清抓住機遇,回身看向縣官,厲聲說道:“《漢律》有規定——無端入人宅者,及時格殺之無罪!趙員外無端帶人突入民婦房中,就算被民婦打死,民婦也是無罪的!”
縣官照本唸叨:“案發當夜,趙員外率人前去高家收債,高沈氏提早躲在暗處,手持大花瓶,將趙員外砸傷,致趙員外重傷昏倒,至今不醒。”
如果本日她冇法還錢,必定還將入獄,以後……被人整死在牢裡。
師爺取來傷者供詞和案發明場的勘驗筆錄。
春菊紅著眼睛說道:“昨夜子時,趙員外帶了二十多小我衝進高家,先是到處收刮,將我們老爺收藏的書畫、瓷器都給拿走了,最後還……”
這個以養蠶製絲為活計的江南小鎮,民風渾厚,多年未產生過砍頭的重案。
她在警告狗官,要他衡量一下,為了蠅頭小利,丟掉官職入獄,值不值得。
現場圍觀了太多本地人,在世人麵前道出自家主子被趙員外輕浮的究竟,會令主子失了名節。
她不敢往下說。
“大人,案發當晚,趙員外突入民婦房中欺侮民婦,民婦為自保,情急當中錯手誤傷趙員外,並非有預謀,不存在行刺!請大報酬民婦主持公道!”
這反應在沈清的料想當中。
她自知存亡就在這最後一刻,掙紮著不走,對著世人大聲說道:“這是一宗冤假錯案!有報酬了吃高家絕戶,枉殺良民!本日若我被砍頭,明日你們也會因為被人覬覦產業而被砍頭!我的本日,就是你們的明日!”
春菊聞言,嚇得發了個抖,頓時哭道:“趙員外闖進少奶奶房裡,將少奶奶壓在地上,撕少奶奶的衣服,少奶奶不堪受辱,纔拿花瓶砸了他!高家十幾號丫環小廝都能作證!”
思及此,沈清從速提起精力看向縣官,沉著道:“敢問大人,您說民婦犯了行刺罪,可有證據?比方說物證人證、勘驗筆錄?”
必須趕在這些人強行給她科罪前,竄改案情走向!
這統統,丫環春菊定非常清楚。
許是從未聽過有婦人者曉得《漢律》,一時竟健忘拍堂喝止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