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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清被拖行數米,傷口又開端往外滲血。
縣官照本唸叨:“案發當夜,趙員外率人前去高家收債,高沈氏提早躲在暗處,手持大花瓶,將趙員外砸傷,致趙員外重傷昏倒,至今不醒。”
而那簾後的人,很大抵率,是本日先放了她,今後再找機遇處理她。
思及此,沈清從速提起精力看向縣官,沉著道:“敢問大人,您說民婦犯了行刺罪,可有證據?比方說物證人證、勘驗筆錄?”
先活著,以後的事情再說……
沈清料定他們連假證人都未曾籌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