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創業的300個常識_112.公司章程的內容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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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公司閉幕事由和清理體例。

④公司機構及其產生體例、權柄、任期和議事法則。

第四章 股東的權力和任務

第十一條:公司按照運營和生長的需求,能夠遵循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增加本錢。公司增加本錢能夠采納以下體例:(一)向現有股東配售新股;(二)向現有股東派送新股;(三)法律、行政法規答應的其他體例發行新股。

第二十條: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根據國度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利用權柄。

第三十六條: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請或者解聘。

第三條:董事長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享有由股東投資構成的全數法人財產權,依法享有民事權力,承擔民事任務。依法自主運營,自大盈虧。

第五十二條: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於本公司職工的個人福利。

第六十八條:本章程於×年×月×日製定,於×年×月×日根據××××決定訂正。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公司董事會。

第十四條: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本錢,該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構造辦理變動登記。

(三)財務狀況變動表;

(二)對董事、總經理履行公司職務時,違背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動停止監督;(三)當董事和總經理的行動侵害公司的好處時,要求董事和總經理予以改正;(四)發起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五)監事列席股東大會,列席董事會集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權柄。)第四十二條:監事會對股東大會賣力,並陳述事情。監事會每年起碼召開2次集會,監事會召開集會需在7日前告訴全部監事。監事會在其構成職員中推舉1名監事長,賣力調集監事會集會。監事會決定應由2/3以上(含2/3)監事表決同意。

第八章 監事會

第九章 財務管帳軌製與利潤分派第四十四條:公司遵循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務主管部分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管帳軌製。

第三章 股分和註冊本錢

第四十八條:公司分派當年稅後利潤時,按以下挨次分派:(一)彌補上一年度公司虧損;(二)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本錢的50%以上時,可不再提取);(三)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四)經股東大會決定按比例提取肆意公積金;(五)遵循股東持有的股分比例分派所餘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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