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遼金風雲人物大觀_王安石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

熙寧六年(1073年)三月,建立經義局,王安石主其事,子王芳與呂惠卿同為修撰。主如果變法中各方人士對“法先王”之熟諳各彆,為同一思惟,王安石就想從同一“詩、書、禮”三經的熟諳動手,來竄改舊的混亂衝突的註解,代之以經世致用的新解.《三經新義》就是在取信神宗、反擊反對派和同一變法步隊熟諳的需求下開端這項事情的。應當說王安石對經學的成就是很深的,他不滿足於舊學派的牽強附會,而要求臻於真知之境,是以,在註釋《三經新義》中,提出了很多奇特觀點。直至熙寧八年六月始進呈禦覽,神宗命頒行於學官,成為上至太學下至縣學的欽定教科書,其影響是深遠的。當然,王安石也麵對著經義本意與實際需求之間的衝突,常常受製於變法合用與理財實利而彆作經解,這申明在思惟言行上本身未同一於儒家典範的本義。以是歐陽修說他在青苗取息高出“周官”一倍時,是打著先王之名,而行剝削之實。

神宗賜與均輸、平準大權獨攬的薛向以本身構造班子、體味六路財務物質秘聞並停止調配的權力,賜與體味朝廷從不公開的庫存狀況與國度年度預決算打算的權力,並且從內庫撥出五百萬緡(緡是一兩銀,一石米、一匹布、一貫錢的混稱的計數單位)和上供米三百萬石為本錢.王安石在製定的均輸法章程中明白規定“徒貴就賤”為均輸主旨.這句話的意義是避開物價貴的甲地而到物價賤的乙地去采購都城需用的商品物質,同時要貫徹避遠就近的原則,以減少勞費支出。這看起來很精確的主旨,但在實施新法過程中卻呈現了很多弊端:一是奸吏借徒貴就賤而變成賤買貴賣,運至高價之地從中營私舞弊:二是在打擊大販子的名義下,富商勾搭奸吏,處置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把持暢通購銷渠道,中小商販最受其害,三是東南六路百姓最受均輸統購之害.王安石一次就令六路六百萬石貢糧中之一半改納現錢,農夫被迫出祟二石之米以交一石之貨幣賦稅給國度,民怨沸騰,莫這報酬之錢貴穀賤為甚.這就是王安石說的貨幣與商品暢通量不成以不消權謀的寫照,四是薛向調派耳目刺探州官隱私,然後訛詐財帛物質,令大家自危,五是在國度把持商品暢通渠道的環境下,農產品,手產業產品,礦產品得不到普通暢通,嚴峻停滯商品,貨幣經濟之生長。均輸法就在朝野反對聲中告終。本來立法的“良圖”,成果變成了奸商貪吏併吞民財的淵藪。當然,實施中的弄奸題目薛向起首應負罪惡的.薛向在雇募私船承包運糧方麵減少了耗損。這一點應當看到,彆的還應看到包庇薛向罪惡的還大有人在。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