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學有位同窗。個子不高,成績不甚好,家道不曉得,隻記得一年四時穿一身藍活動衫褲,我叫他活動衫好了。活動衫不太招人喜好:因為他母親的原因。這事說來話長,簡樸言之,他有個同胞兄長,小時候走丟了;自那以後,母親受了刺激,精力不太好;活動衫上課,偶爾一昂首:課堂視窗就是母親的臉。教員們偶爾出去,勸她歸去;她就是淺笑,但對峙不走,活動衫也出來勸,冇用。教員們歎一口氣,算了。一來二去,全校都熟諳她。
打過架的小孩都曉得,小門生打鬥,談不到法度站位、拳打腳踢。主如果摔交:相互揪住,誰倒地誰輸;一腳踢出去,被抱住跌倒就輸;揪頭髮、抓耳朵、掰手指,滿地打滾。那會兒我力量大,就過來賣力拆架:彆打啦彆打啦!――一把扯開,按住。當時節我力量大,又仗著教員寵我,武力和背景都不虧損。
誰?
遵循行俠仗義的氣勢,我應當去把那幾個傢夥揍一頓。當然冇有。我做了一個小門生的邏輯應有的行動:跑去告了教員。
我小時候長得早,以是冇如何吃過虧。小學一年級138公分,三年級便能夠每天騎車六千米上學,被交警攔住,麵不改色吹本身是初中生;小學畢業就超越170公分了。以是我小門生涯,不太打鬥,主如果勸架。
但是孩子的天下,已經很龐大了,其歹意,乃至比成年人更直白。大人們曉得利弊得失,孩子們則冇有顧慮,很多孩子的美意與歹意都是□□裸的,不加潤色,不計結果――他們不考慮結果。
――他為甚麼不記恨我呢?哈哈哈,因為都疇昔了嘛,小時候的事情誰記得啊。
究竟上,放縱各色少年霸淩校園暴力的,恰好是這類“多大點事啊?冇那麼誇大吧”的表情。
直白點:冇把小孩的事當事。
冇給誇大。
因為貧乏同理心,施加暴力的孩子,不會感覺本身在施加暴力,冇有創傷的他們過了幾年,“疇昔了嘛,小時候的事情誰記得啊?”
――活動衫分緣差,因為他的媽媽,大師都笑話他。
男生之間的霸淩或許更多強權和*暴力,女生之間的霸淩則更精密嚕囌,特彆是投止的女生。
校園霸淩最可駭的處所:遍及存在,卻很少被認識到。每一方都認識不到。
成年人總感覺孩子們的天下很簡樸。再大的事,“啐,小孩打鬥,多大點事”。疇昔了。
這個經驗,如果是監護人來賣力給,還好把握尺寸,不至於落下心機創傷;由彆的人來給,那輕重就不必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