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飛說:“不是這小猴,你也找不著我,追不上我。”
高飛說:“我跟你走。”
擄掠犯看著這個老頭。
看人打鬥是一種興趣。“有人打鬥”的另一個意義是“我得看看”,看植物打鬥也是一種興趣。
他敏捷地跳過水溝,翻過籬笆,到了院子裡。
啞巴閨女推開木窗,一陣嗚哩哇啦的怪叫,孩子嚇得落荒而逃。
猴子贏了,它抓瞎了狗眼,人群為之喝彩。耍猴的打聲呼哨,猴子躥上了他的肩。
民警歎了口氣,解暢懷,取出乳房喂孩子。民警是個女的,老街的住民都熟諳她,都喊她周嫂。
第二天拂曉,有個趕集的老頭瞥見了一個孩子。孩子站在路中間,手裡拿著一把刀,紅紅的眼睛,牙齒冷得顫栗,他赤著腳,穿戴一件大人的襯衣。
俄然聽到三聲鞭響,一個耍猴的用磚碴在空位上畫了個圈,然後耍猴的拉著長音喊道:“媽乂,站——好。”一隻小猴規端方矩地立正,敬了個禮。上前圍觀的人鼓掌轟笑起來。小猴站了一會兒,累了,便坐在地上,耍猴的瞋目而視,摸起鞭子,又罵了句關於猴子祖宗的臟話。
16歲那年,他對監獄長說:“我想出去逛逛。”
小煙包瞥見假肢,眼睛一亮,打了幾個哈哈,眼淚和鼻涕立即流下來。
高飛的手一顫抖:“山牙!”
兩小我和一隻小猴轉過街角,消逝了。誰能想到,幾年今後呈現了一個前所未有的特大犯法個人,全部中國覆蓋在暗影裡。
“娃,你家住哪兒?”
他開端了第一次犯法:擄掠。
出獄時給他的那點錢已經花光,他到處流浪。流浪的另一個名字叫作出錯。在都會裡流浪的人像都會裡的野獸,在村落流浪的人像村落裡的野獸。他們是乞丐、人估客、江湖藝人、通緝犯、野雞和無家可歸的人。他們靠甚麼儲存?冇有職業,或者說職業就是犯法。
平生天,二生地,三生萬物。
他娘是個婊子,遵循“文革”期間的說法,叫作破鞋。破鞋殺了人,召開宣判大會時,她昂揚著頭站在台上,當聽到極刑,聽到槍斃,她向台下圍觀的大眾惡狠狠地吐了口酸水。這口酸水救了她的命。
就如許,高飛在監獄裡長大。
狗汪汪地叫起來。
高飛坐在一堵土牆下氣喘籲籲。他從集市上一口氣跑到這裡,偷到的不是錢,而是一張方纔從某個電線杆子上揭下來的通緝令:金炳山,外號山牙,男,55歲,身高1米70,山東範縣金台村人,因販毒被判刑,現在逃……“拿過來!”耍猴的俄然站在高飛麵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