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遼東_第四百三十八章 鼎革大計(下)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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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汗青上,曾經有幾次摸到了本錢主義的門邊,卻因各種啟事失之交臂;宋末是一個,明末是一個,兩個期間江南一帶手事情坊的範圍都已經超越了產業革*命期間的英國,最後卻冇能完成那臨門一腳。

就在宋獻策、許知遠為耽羅朝廷日夜勞累的時候,楚凡也冇閒著,除了不竭給兩人答疑解惑以外,他還在點竄覈定以《大明律》為根本的《耽羅律》;除了《大明律》本身外,楚凡還得參考大明曆朝作為《大明律》彌補的各種律令,事情量相稱大。

如何把人*治社會變成法*治社會,完整根絕如許的征象那是後話,楚凡當前的任務就是先把紙麵的工夫做好,訂正出一本能夠當即履行的《耽羅律》。

以明清期間的鹽商為例,不管是財力還是政治影響力,都可謂空前絕後,可直到十九世紀中葉,揚州的鹽商冇有任何一家生長成真正意義上的近代企業,啟事無他,就因為貿易是賤業!

如許做好處多多:起首是特*權得以彰顯。所謂特*權,不過就是普羅大眾冇有的你有,並且具有的這個權力能帶來龐大好處。大明的讀書報酬甚麼能高人一等?還不就因為一入此門就能獲得免除徭役賦稅的特*權;而這特權又能轉化為龐大的經濟好處——本來應當交給朝廷的稅銀部分或是全數轉交到讀書人的手裡;試想一下,如果讀書人冇這點好處,還會有那麼多人趨之若鶩嗎?

絕大多數的鹽商,其生長軌跡是如許的:通過販鹽賺取銀子,有了銀子就買地、供後輩讀書,比及後輩考取功名後,持續兼併地盤,終究成為大地主並放棄販鹽。

楚凡現在麵對的,是竄改這類看法最好的機會——他的核心團隊要麼是經曆過家破人亡的遼東流民,要麼是殺人如麻的東海海盜,或者是被剝奪了官職的朝鮮流官,總之都不是既得好處者;他們的看法當然就不會像既得好處者那麼固化,“士農工商”如許的品級要恍惚很多。

為此,楚凡拋出了另一個釣餌,那就是東印度公司的股分——耽羅國乃至即將建立的朝鮮傀儡當局中,各種勳貴和官吏將按照各自品級獲得必然命量的股分;獲得的體例有兩種,一種是犒賞,一種是采辦權。

實在要處理這個題目也簡樸,那就是將統統需求征發徭役的事件,比如構築城牆、興建水利、押運物質等等全數改成有償辦事;百姓支出勞動,官府賜與酬謝,終究將無償征發竄改成外包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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