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倆年紀附近,我十八,他十九,很有共同說話。我們常常聊起小時候的事,比如說小時候吃過的零食。老農吃過的零食比我多,甚麼糖棒啊,芝麻棒啊,杏乾,棗乾之類的,因為家裡是賣包子的,他還常常吃包子。
都城治安局的辦事效力非常高,我第二天履行完大搜捕任務返來的時候,臨時拘押室裡的犯人已經全被提走了,證物,另有我們做的審判記錄也被拿走了。
這貨現在也特愛吃,一提到吃的就兩眼放光。我倆出去玩,這貨見到小吃攤就走不動道,必須吃爽了才走,每次都搞得我很難堪。
“哎,提及來,我彷彿挺長時候冇去食雜店買過東西了。”
因為營房大量被毀,第七軍團有很多兵士無處可住,隻能分出一部分人到內裡駐紮。
我宴客的那家飯店層次不算低,他家的醬豬蹄是按個賣的,一個一塊錢。算上酒和其他的小菜,這頓飯花了三十七。如果我冇記錯的話,我娘在紡織廠上班的時候,起早貪黑的加班乾活,一個月最多才掙八十塊錢,他這一頓飯就吃了我娘半個月的支出。
我們315團接到了讓出營房,轉移駐地的號令。我們的新駐地在南橋,就是原近衛軍團軍團司令部的地點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