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見《資治通鑒》卷二百三光宅元年仲春己未條。插手集會的飛騎是天子禁衛軍,駐防玄武門。
[33]本段故事及引文均見《舊唐書·李績傳》所附徐敬業傳。該傳但稱“則天讀之微哂”,然以當時景象及高低文,由侍臣頌讀更能複原實在。駱賓王所撰檄文有分歧版本,如《舊唐書》所引之“同裂江山”或作“同指江山”。用詞分歧,語氣分歧,意義也分歧,本書今後者為是。“試看本日之域中”句,也有不公道解,這裡不會商。
[26]關於李義琰的身份,因為野史記錄恍惚,實在不能肯定。雷家驥《武則天傳》以為他此時已經同中書門下三品,胡戟《武則天本傳》則是以為是過後擔負相職,本書姑從雷說。
[15]見《舊唐書·李義府傳》,同時參看《新唐書·李義府傳》。
[7]林語堂《武則天正傳》稱:雖在龍床之上,或許武氏用腦時多,用情時少。實在像武媚娘那樣的女人,連腦都不需求用的,本能就夠了。
[7]以上見兩《唐書》之吉頊傳,《資治通鑒》卷二百六久視元年正月條。
[7]呂思勉《隋唐五代史》即稱:請降二公主,何至一怒而欲殺?武後是時欲圖臨朝,豈複弘所能沮?則謂後殺弘殆不敷信也。
[32]武則天在久視元年(700)點竄曆法,仍以每年一月為正月,以是神龍元年(705)正月是一月,與十一月同在一年。
[9]據《舊唐書·貢獻天子弘傳》,李弘為兩位姐姐主張權力,是在鹹亨二年(671)正月或稍後。李弘歸天,則在上元二年(675)四月。《新唐書·則天武皇後傳》、同書《貢獻天子弘傳》和《資治通鑒》卷二百二上元二年四月條,用心將相隔四年多的兩件事聯絡在一起,未免有誣告之嫌。這一史實經胡戟《武則天本傳》指出後,應當不再存疑。但這也隻能證明《新唐書》和《資治通鑒》不成采信,仍不能百分之百證明李弘非武則天所殺,故本書持謹慎態度。
[21]以上見《資治通鑒》卷二百三垂拱二年三月條。
[38]裴炎這一態度,兩《唐書》之裴炎傳均無記錄,這裡按照《資治通鑒》卷二百三光宅元年玄月條,原文為“不汲汲議討伐”。汲汲,表情火急之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