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烈是楊家的嫡宗子,秉承家業被視為天經地義,偌大的產業遲早是他的,底子不需求為此動甚麼歪腦筋。
楊家在他父母雙亡以後予以收留,不但供他免費吃住了三年,伴隨大少爺楊烈趕考打醬油之時,還捎帶考取了一個秀才功名,現在連產業都一併贈還,楊宏這個孃舅已是仁至義儘。於情於理,張雨都冇有來由持續呆在楊家。
楊烈稀裡胡塗的捱了一頓臭揍,疼得像蝦米一樣弓縮在地,兀自懵懵懂懂。滿臉驚懼的盯著張雨看了半晌,扯起嗓子殺豬普通的嚎叫道:“來人!來人啊!……殺人啦!阿雨瘋了!”
楊宏受權李氏掌家理財,命楊照互助打理,已稀有年。久而久之,二人不免相互暗生情素,勾搭成奸,涓滴不敷為奇。而後若為謀奪產業,兩相勾搭監守自盜,實在太便利了!
話是這麼說,接下來在楊家的這幾天裡,能夠混吃,但不能等死。
現在楊家還冇輪到楊烈做主,平常開消都是在家中賬房支用。如果每月支用過分離譜,不但必遭楊宏一通痛罵,並且下月還會嚴令賬房勒緊楊烈,壓得他喘不過氣來。
想及於此,頓時從心底冒出一股寒意:人家既是做得了月朔,當然也不怕再做十五。若說之前還是厚著臉皮在楊家蹭吃蹭住,楊宏贈還的幾個產業等因而用性命換來的,現在更是拎著腦袋在玩命啊!
但是,明天分歧了。
連楊宏都親口承認,對楊烈從小過於慣縱寵溺。楊烈也算不負厚望,扯了讀書當作遮羞布,吃喝嫖賭無所不為,確切不是甚麼好東西。
一經想通,頓感豁然。
張雨完整能夠認定,不管是謀奪產業,還是閨闈醜聞,楊家三夫人李氏不但脫不了乾係,並且必然是當事人之一。
楊家家大業大,自家百十來兩銀子的那點微薄產業,還及不上楊家大少爺楊烈一個月的零用花消。人家底子就看不上眼,早在三年之前便已過到了張雨名下,有甚麼好謀的?
張雨絕非自甘卑賤,究竟上他隻是一個寄人籬下的孤兒。對於一個殷富大戶的家屬名譽來講,他戔戔一條小命又算得了甚麼?楊宏必定有所發覺,但他已到風燭殘年,與保護家屬名譽比擬,本相明顯不再首要。不然的話,他也不會俄然那麼焦急的讓張雨走人!
此事在楊家早已不是奧妙,可謂眾所周知。不然的話,張雨如何會看著那麼眼熟呢?
無法楊烈大手大腳花消慣了,節流是千萬不成能,那就隻好開源。李氏手握楊家財帛大權,楊烈不來找她打秋風,還能去找誰?李氏想來也是被擾得煩了,傳聞一開端還給楊烈留餘幾分臉麵,到得厥後則是毫不避諱的冇了甚麼好神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