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之初,傑斐遜提出,要使美國成為民主的按照地。
當手無寸鐵的群眾麵對有槍炮的侵犯者或獨裁敗北的統治者時,會象綿羊麵對窮凶極惡的豺狼一樣。一個社會中,99%的人中的絕大多數人是好人,卻冇有持槍的權力,當1%的人把持持槍權力後呈現胡作非為,這個社會會為此支出慘痛的代價。一個社會中,99%的人冇持槍權,隻1%的人有持槍權,99%的人的生命和莊嚴要依靠1%的人的憬悟和知己,這非常不保險。當99%的人把本身的安然依托在1%的人手中,而冇有強有力的有效的束縛前提時,當1%中的多數人不負任務或危及99%中的多數人的生命和財產安然時,如何辦?當這1%的人中的好人管不住這1%中的好人時,如何辦?當這1%的人被好人節製如何辦?如果,99%中的多數人手中有槍,1%中的多數人要持槍胡作非為就必須先考慮99%中的多數人手中的槍。
比較於中國近兩百年來,獨裁當局、甲士**、外侵帶來的題目,微乎其微。不算承平天國、十年內戰、束縛戰役、抗美援朝,光一個抗日戰役就死兩千萬人,光一個三年經濟困難就死兩千多萬人。現在,殺人、**、擄掠案也每天在產生。這遠遠超越美國人自相殘殺。
美國建國初期,有兩種主張,一種主張是建立一個由少數敷裕的精英構成的中心集權的當局,這類主張稱為聯邦派,一種主張是建立一個由全民選出的代表構成的受製於處所自治的中心當局,這類主張稱為民主派,傑弗遜是首要代表。
這類社會中,有一個開放的軌製,冇民意根本的辦法難產生難耐久存在,冇有民意根本的人很難下台,憲法和法律不是少數人隨心所欲的東西,議員首要任務就是要把群眾想要的東西變成實在可行的法律和規章。馬薩諸塞州和馬裡蘭州實施最嚴格的槍支辦理法,申明這些州的群眾遍及要求嚴格辦理槍支。50個州中42個州貧乏根基的槍支辦理法,申明這些州的群眾不同意嚴格辦理槍支,申明美國大多數州、大多數人不同意嚴格辦理槍支。如果修改案第二條是個弊端,如果大多數人反對百姓遍及有持槍權力,人們早已按照美國憲法第五條製定修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