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朝建國後,適應君主集權軌製的需求,為了同一變更軍隊、同一批示,這類“發兵議合製”的體例向以天子為首的軍事集權製轉化。天子不但節製行政大權、財務大權、立法和司法權,並且還緊緊地節製了軍隊,把握軍權。並建立了一係列由天子節製的軍事機構、製定了一套變更軍隊的嚴格手續。以是晉王李存勖不得不承認,契丹軍隊“法嚴”,“中國(指中原)所不及也”。[31]?
契丹各部的農業,約莫呈現於大賀氏聯盟期間。唐朝在給大賀氏聯盟首級的敕書中常常農牧並提,申明這時聯盟中某些部落已經有了簡樸集約的農業。迭剌部的農業出產當始於阿保機的祖父勻德實期間,即遙輦氏聯盟的中前期。[42]?
遼朝的地盤有公田和私田兩類。在沿邊設置的屯田天然是公田。募民耕作的在官閒田也是公田,百姓領種十年今後,要對朝廷交納租賦。至於所說的“占田置業入稅”則是私田了。估計屯田多集合在北部沿邊,私田則多在遼國南境。在契丹的漢人仍然是以男耕女織的體例保持家庭支出。同時,契丹將戰役中俘掠的漢人,安設在契丹腹心腸區,建立很多頭下軍州。除少部分需上繳,其他支出皆歸頭下主統統。遼廷為了鼓勵群眾斥地荒地,立例若勝利斥地農地可免租賦十年,構成契丹特有的農牧異化經濟。[43]?
契丹人服飾
契丹瓷器
契丹族世代打獵遊牧,使他們養成了精於騎射,英勇刁悍,崇智、尚武的民族精力。為了求得儲存和生長,拓展空間,不竭對外策動戰役,停止打劫,戰役成為他們餬口計的首要手腕。“有事則以攻占為務,閒暇則以畋魚為生。”契丹人的軍事決策過程,集合表示為由發兵議合轉製化為軍事集權製。
構造情勢
和大族仆從置曷術石烈,處置冶煉。“曷術”,即契丹語“鐵”。契丹的陶藝受唐朝影響,墓葬出土文物則顯現部分宋朝器皿及其他器皿自外洋輸入,但金、銀器製作亦采取唐、宋的金屬打製和鍍金技術。[46]?
婚俗
契丹人
隋朝,契丹人“有撻伐,則酋帥相與議之,發兵動眾必合符契。”唐朝,“如有征發,諸部皆需議合”、“戰則同業,獵則彆部”。這申明:第一,在按照戰役需求變更各部族軍隊時,各部酋帥在一起會商、籌議,達成和談,謂之“議合”。在大賀氏、遙輦氏期間,議事會由聯盟長主持。第二,變更軍隊必須實施“合符契”的手續。遼代的“符契”為“金魚符”。據《遼史》記錄:“金魚符七枚,黃金鑄,長六寸,各有字號,每魚擺佈判合之。有事,以左半先授守將,使者執右半,大小、是非、字號條約,然後出兵。”“金魚符”與中原的“虎符”感化不異。分紅兩半,彆離由聯盟長和部落軍的酋帥把握。此信物驗合火線能見效。這類“議合製”在遼建國前已經成為定製。對統統的部族軍都產生束縛力。全部過程表現了劃一的氛圍、民主的機製,起碼帶有軍事民主製的色采。[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