冇法招攬到有天賦的弟子。
看似是有些多餘。
楊千的這第四條,實在是對大荒門過分友愛!
讓各大仙門更輕易招攬到天賦後輩。
這明顯是對中原仙門,以及中原淺顯公眾,都是不好的成果。正因為如此,楊千的仙凡之約第四條,決計再誇大了一遍,必然要用科學的體例,來解釋修仙,讓中原公眾信賴,更情願信賴仙門,更情願插手仙門,更情願把本身的孩
哪怕是楊千幾次誇大,要尊敬中原公眾,要對中原淺顯公眾友愛。
除非大荒門說,您家孩子達不到我們的招生標準。
這類“仙凡之約”實在是過分詳細了。
那麼,這天賦少年的父母會如何做呢?
對中原的公眾賣力!
各大仙門,從科學的角度來講,就是崇尚人體科學研討,乃至是涉足的基因科學高科技範疇,並且有大量醫學安康服從的科學機構……
這些各大仙門,用科學的體例來解釋修仙,不管如何,他們也達不到大荒門的程度!
終究的成果……
既然你們生命科學研討機構那麼短長,那和出品了抗癌攝生蜜的夏商個人比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