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管我的!”為了圓踏河吃零嘴的童年夢,丁文書誓不罷休,“到底乾不乾?”
“那有甚麼的。你是文員,陪著他也是應當。”
次日,丁文書到衙門口,與孫老爺閒談,說到此事。孫老爺比來因為破了大案,非常對勁。一聽這話,腦筋便轉開了。心說這是一個“與民同樂”的好機遇。老爺嘛,不能老是高高在上,要顯得親民才行。之前給王家閨女送葬,丟了麵子不說,還搞得外界紛繁鼓吹,稱本身與王家官商勾搭,胡作非為。實在呢?滿不是這麼回事。瞧,本身不但冇有與王氏有甚麼勾搭,反而法不秉公,判定將王家抄家,實在功德無量。現在趁著老百姓大快民氣之際,主動降下身材,與百姓踏河登山,豈不更得民氣?
“是麼?”丁文書道,“我固然每天在這河邊走,倒從冇有重視到。”
“嗯……”書棋摸了摸後腦勺,“那就……一堂課,加你給我買三串糖葫蘆。”
“太公在信裡說了。等今後我去了上海,就教我武功,還收我做乾外孫。當然不是外人。”
“這個不消擔憂嘛。老夫年事雖高,但是幾步路還是走得動嘛。大不了不去登山。”孫老爺哈哈大笑,“行,你去告訴一下本地一些商戶,就說我那天要去。讓他們代為鼓吹,好讓百姓曉得。”
“好好好。我說給你聽。”
“丁叔你幾歲?”
兩人走出幾十步,避開了柳蜜斯。“如何?有甚麼事?”丁文書問道。
“阿嬸是在怪你。”
丁文書笑著摸了摸書棋的小腦袋,說道:“明天丁叔教你學一個成語,叫‘小人得誌’。”
踏河當天。
丁文書聽明白了孫老爺的意義,“這個……”他非常顧慮。本身原籌算與家裡人伶仃玩耍,圖個高興。如果孫老爺也在,那本身便非得陪在他身邊不成。本來好好的踏河佳節,被官老爺摻合出去,老百姓不免害怕,反而不美。
“不過呢,你如果把信裡的內容奉告丁叔。我能夠考慮給你免了這堂課。”
怪我?丁文書更鬨不清楚了。
“春季到了,這河水顯得格外得清。”
三人踐約到了橋頭――也是踏河的起點地點。到的時候,人已經很多了。遵循往年的常例,人群已經三三兩兩開端往前走了。但是本年畢竟分歧,衙門老爺既然要來與民同樂,決然冇有老百姓丟棄老爺而“獨樂樂”的事理。如許看來,倒不是老爺要與民同樂了,而是老百姓要與老爺同樂了。
丁文書表示不平,“這話不當。你是不曉得罷了,我小時候在這河裡撈魚,那是公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