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死孩子說話呀,你這是要我的命了!”張菊芬放聲大哭。
“小遠叔,我早上在你家吃的肉還冇消化呢。”
“嗬嗬,買賣好嘛。”方文明和方遠說話,眼睛卻盯著地上的書不放。
人家一笑,方遠就不美意義再板著臉,他挑了一副很樸實的耳環、一隻刻了福字的戒指,另有一根項鍊、一個雞心掛墜。
如何不是他假想的場景?方遠氣呼呼的拉開黑包,“嘩啦啦”倒出一桌子錢:“另有剩呢!”
“爸、媽,明天又是早收攤呀。”
“三十七裡水路,三個鐘頭就到了。”方小亮答覆的蠻有掌控。
“像如許的船,來個一百條也搬不空明珠商廈。你先看著,我還要去新華書店一趟。”
方遠笑了笑――
“那你想好冇,這錢如何花?”
他一共帶來二萬三千七百六十七塊,花掉了七千二百十四塊,還剩一萬六千五百五十三。
方遠看了一下金價表,走近櫃檯:“我要買一副金耳環、一根金項鍊和一個金戒指。”
“有甚麼想買的,跟我說,我來付錢!”
“這是中午餐!”方遠跳進船艙躲著換上了新衣服、新鞋子,臨走時又摸出五十塊給方小亮。
太陽一點點從雲層中出來,船頭翻湧的白浪也被染成了金黃。
明珠商廈開業兩年多,方遠跟著爸媽來過幾趟,都是逛逛就走,冇有買過東西,不過,對商廈內部的佈局他還是熟諳的。
方遠先去打扮一條街青葉巷轉了一圈,花了八十塊買了兩件T恤和兩條西裝短褲,又花了十二塊買了一雙涼鞋,不把舊衣服和腳上的破拖鞋換掉,去明珠商廈買大件,售貨員準保會思疑他身上的錢來路不正。
“小亮,開船!”
……
“本日金價70元一克。”
“小遠叔,我有錢。”方小亮死活不肯接。
方遠擰開可樂瓶,咕咚咚喝了一半,擰緊扔給方小亮後,登陸直奔新華書店。
“耳環3克,二百十;戒指6克,四百二十;項鍊、掛墜20克,一千四百,一共是二千零三十塊。”
專櫃前人本來很少,方遠更不像是來買金器的,售貨員都在閒談,冇人主動理睬他。
“最後一次了,白莽河裡也冇有鐵了。小亮,嘴上的門關關堅固,如果有人問起,你如何說?”
“放下、放下!不要臟了書,這是人家的東西!”
……
乘電梯上五樓家電賣場,一口氣花二千五百五十買了一台香雪海大冰櫃;花一千五百六十買了小天鵝全主動洗衣機;花二百十五買了兩台長城牌電電扇(落地、台式各一);花二十三買兩盞檯燈,他用一盞,老爸用一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