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期間的戰鼓,皆由鱷魚皮製成,而鼓皮選用鱷魚皮,是取鱷魚的凶悍習性以壯鼓聲。到了周朝,據《周禮·地官司徒》之載,已專門設置了“鼓人”來辦理鼓製、伐鼓等事。鼓人所辦理的有各種用處的鼓,如祭奠用的雷鼓、靈鼓、樂隊中的晉鼓等。此中,專門用於軍事的叫“汾(音)鼓”,據《說文》的解釋,這是一種長八尺,鼓麵四尺,兩麵蒙革的大鼓。彆的,路鼓、晉鼓、等也用於軍旅,這些鼓今後生長為各種規格的戰鼓,在軍事上獲得遍及地應用。
吹奏時,奏者將鼓的一邊直立在右膝上,鼓的一麵朝前,右手腕部壓住鼓的上方邊沿,使之牢固,同時用右手的拇指、食指、中指和知名指執鼓棰敲擊。左手持板擊節。用於“十番鼓”器樂合奏或崑曲清唱伴奏,普通是每拍敲一下,起把握節拍感化。
花盆鼓:因鼓麵大、鼓底小、狀如花盆而得名。由堂鼓演變而來,也稱“南堂鼓”。因為形狀似缸,另有“缸鼓”之名。現已遍及用於京劇等各種處所戲劇和歌舞伴奏、器樂合奏及合奏。
座墩形鼓
鼓是我國傳統的打擊樂器,按《禮記·明堂位》的記錄,在很早的傳說中,“伊耆氏”之時就已有“土鼓”,即陶土作成的鼓。因為鼓有傑出的共鳴感化,聲音激越雄渾而傳聲很遠,以是很早就被中原先人作為軍隊上助勢之用。相傳黃帝征服蚩尤的涿鹿之戰中,“黃帝殺夔,以其皮為鼓,聲聞五百”(《承平禦覽》卷五八二引《帝王世紀》)。
在器樂合奏“十番鼓”、“十番鑼鼓”中,同鼓與板鼓由一人兼奏,伐鼓技能尤其繁複,用輕重擊、輕重滾、連滾帶擊或多種奏法的互動組合利用,能夠吹奏出氣勢差異的鼓段(或稱“鼓牌子”)。
鼓的呈現比較早,從現在發明的出土文物來看,能夠肯定鼓約莫有4500年的汗青(以山西襄汾陶寺遺址初期大墓出土的土鼓為例)。在當代,鼓不但用於祭奠、樂舞,它還用於打擊仇敵、驅除猛獸,並且是報時、報警的東西。跟著社會的生長,鼓的利用範圍更加遍及,民族樂隊、各種戲劇、曲藝、歌舞、賽船舞獅、喜慶集會、勞動比賽等都離不開鼓類樂器。鼓的佈局比較簡樸,是由鼓皮和鼓身兩部分構成。鼓皮是鼓的發音體,凡是是用植物的皮革蒙在鼓框上,顛末敲擊或拍打使之振動而發聲的。中國鼓類樂器的種類非常多,此中有腰鼓、大鼓、同鼓、花盆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