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七歲的男孩女孩談愛情,那叫早戀,叫芳華;但一個二十多歲心智成熟的成年男人,和一個十七歲的門生談愛情,那就是誘騙未成幼年女。
“固然她改了名字,但我一看就認出來了,她寫的是我,不但鋼筆的事她記得,統統的事她都記得。”高致說,“小說的名字叫《蜜戀之夏》,你們仳離以後她寫的,想必你還冇看過。冇看最好,你不消看,那是我們倆的故事。”
初戀被江與城拐走,是高致一向意難平的事情,他平生最討厭的就是這類“勝利男士”了。
但光陰尚短,氣候冷不適合發展,植株都冇長大,更彆說長果子了。
江與城捏了捏太陽穴。
江與城眉眼不動:“如果是這個題目,我想之前我已經答覆得很清楚了,她還輪不到你管。”
他盯著正向這裡走來的男人。不得不承認,奇蹟勝利的男人老是輕易俘獲年青小女人的芳心,再加上一副好皮郛,一個不錯的身家,便可稱為甚麼鑽石王老五。凡是趕上個心術不正的,便是實打實的禍害。
程恩恩含混“唔”了一聲, 把臉扭向窗外,幾近快貼到玻璃上去。彷彿那樣能躲開車廂裡黏稠活動的含混因子, 呼吸到新奇氧氣。
客戶要維繫,各種局好處長的麵子也要給,說一句色采悲慘的話,買賣場上,身處這個位置的男人,必定不能做一個二十四孝好丈夫。
閉上眼,彷彿還能感遭到,他指間的和順在臉上流連……
自從萬聖節不測的會麵,高致便一向在暗中刺探程恩恩的下落,這些逃不過江與城的眼睛。他將統統安排得滴水不漏,高致天然是找不到人。不想銷聲匿跡了半個月,又冒出來。
江與城發明自從那晚開端,程恩恩再也冇有直視過他,每天都在很儘力地在製止看到他――不是躲著不見他,隻是避開視野不看他。早晨被他叫到書房講題,常常目光躲閃,紅著兩隻耳朵尖兒,不敢看他。
江與城發覺到她氣味俄然的顫抖, 手指微微一頓, 卻並未收回。
江叔叔哄人。
程恩恩嚴峻地吞嚥口水,仍自欺欺人地緊閉眼睛假裝甜睡。手放在胸腔, 緊緊攥著拳頭。
電梯喧鬨,隻要機器運轉的輕微響聲,光亮的電梯壁映照出清楚的男人身影,一身筆挺西裝,麵龐冷峻。
程恩恩回到書房,看他的那一眼模糊有幾分怒斥:“苗苗還冇有做長大。”
“他說,有兩句話必然要劈麵跟您說,不聽您必然會悔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