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學生生活_第8章 第十三節 在北京學習的第七週(1)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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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員說,西方本錢主義國度的法律軌製,首要能夠分為兩個彆係,即以法國和德國為代表的大陸法體係和在英國構成和生長起來的淺顯法體係。二者比擬較,首要有以下兩個特性:第1、在大陸法國度,它的私法的大部分範疇都是法典化、成文明的,而在淺顯法國度則主如果實施判例法;第2、大陸法國度受羅馬法的影響很深,有的國度的法典直接擔當了羅馬法的傳統;淺顯法國度固然也在必然程度上受羅馬法的影響,但其影響的深度和廣度與大陸法國度有所分歧。

教員說,初期研討羅馬法的學者被稱為“註釋派”,他們主張探乞降講授羅馬法的原意,他們采納的體例是對優士丁尼安的《國法大全》的各種文字停止解釋。“註釋派”的全盛期間是十三世紀。十四世紀,“後註釋派”鼓起,他們主張點竄羅馬法的原始文字,把它作為生長新的法律部分——主如果商法與國際私法的根據。他們把羅馬法體係化,去掉羅馬法文獻中混亂無章和合用主義的成分。十七世紀,天然法學派在歐洲占居主導職位。他們在很多方麵超出了“後註釋派”,他們仿效天然科學的體例,誇大邏輯性,推行利用“定理”體例,使法學高度體係化、層次化。天然法學派誇大小我的“天然權力”,主張法是理性的產品,以為從羅馬法中得出的法律原則都是合適理性的。他們誇大成文法的感化,倡導編輯法典。這些學派的主張對於歐洲大陸各國接管羅馬法都產生了龐大的影響。

教員說,羅馬法是指羅馬仆從製國度的全數法律,即從公元前六世紀羅馬國度構成期間起,至東羅馬帝國從仆從製竄改成封建製時止的全部汗青期間的法律。此中,主如果指從公元前五世紀羅馬最早的成文法——《十二銅表法》開端,到公元六世紀東羅馬帝國天子優士丁尼安編輯的《國法大全》為止這一段期間的法律。

第1、必須對峙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惟為指導。馬列主義關於國度與法的學說,科學地揭露了國度與法的發源和本質,這是我們學習法律課程的底子指導思惟。我們隻要應用馬列主義的態度、觀點和體例對本錢主義各國的法律作階層的闡發,才氣認清它們的共同本質,以及它們之間所產生的各種差彆的汗青本源、階層本源和經濟本源,纔不致於在紛繁龐大的法律征象麵前,丟失方向。

教員說,從公元三世紀起,羅馬帝國分為東西兩部分。西羅馬文以羅馬為中間;東羅馬帝國以拜占廷(今稱伊士坦堡)作為都城。公元395年,羅馬帝國最後分裂,帝國的東西兩部都有獨立的天子,構成了東西兩個獨立的羅馬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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