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是一門獨立的學科。
多種表達。
貫穿文氣。
下編寫作過程論
寫作“實際”的指導意義。
這本書裡講到,在平常餬口中,我們常常用到“寫作”這個觀點。用得較多、較遍及的一種,指的就是“寫文章”,“搞創作”,“寫稿子”。也就是說,它指的是一種行動過程,一種實際活動。
定體選技技法體裁。
寫作的行文階段。
五明感覺這本謄寫得很好,就決定把它買下來了。
五明買了一本書後,持續在新華書店挑選冊本,顛末遴選,五明拿起了一本叫《根本寫作學》的書,這本書首要內容有兩編。
近人陳望道先生在其《作文法講義》中以為:“文章,是一種傳達意義的東西”,“用筆墨傳達意義的製作,就是文章。”唐弢同道在其《文章涵養》中如許說:“人類大抵都有表示的慾望,用筆墨的技能來實際這類表示的,這就是文章了。”這兩種說法,都比較簡樸、明朗。
寫作“練習”的路子。
這本書以為,人類自從締造並完美了“筆墨”今後,就開端遍及地借勢它來表示思惟,傾訴豪情。如許,最原始、最後級的“文章”也就應運而生。“文章”寫很多了,寫得熟了,對“文章”的寫作諸同題也就開端了更成心識地摸索和總結。因而,研討和闡述“文章”寫作藝術的學問-“寫作學”,也就接踵問世了!
前人、古人都給它下過很多定義。比如:有人說:“青與白謂之文,赤與白謂之章。”青色和紅色交叉,就叫做“文”,紅色和紅色相織,就叫做“章”。這兩個字合起來,都是“文采”斑斕的意義。所謂“青黃雜糅,文章爛兮”,用的就是這個意義。桔子的色彩不是有青有黃嗎?它們“雜糅”起來,是多麼的色采斑斕!以是,由此可知,“文章”最後的意義隻不過是對有“彩”的事物的一種狀寫。
寫作的完美階段。
有些論者以為“文章”不包含“文學作品”,指的隻是“反應客觀存在的實在事物的文章”。這是很難建立的觀點。不但和中國自古以來的傳統觀點相違背,與傳統“文論”分歧;並且也分歧適理古人們的通行觀點,在究竟上也很難將二者界劃清楚。是以,這類“辨彆”既倒黴於對當代"文論"的擔當和鑒戒,也倒黴於各種分歧“文章”的相互接收,相互滲入,以獲很多要多彩的生長,是很難令人同意的。
寫作行動的“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