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說時縣丞你所說的馬能夠耕地快,這個不假。馬耕地是淺顯牛的數倍,但是我們有牛已經充足了,用不著馬。我們一匹馬,我們一戶人家不過是一百畝,那裡用得著馬啊?”
時不凡當然不是那種絕對不接地氣的人,他隻要把後代的農機的經曆帶到當代的馬耕也便能夠了。馬耕合適那種地盤多,耕空中積需求很大的農戶。也就是說耕空中積越大,那馬耕反而是越是值得,越是本錢昂貴。固然馬匹要吃糧食,但是馬匹效力高。如果用來耕小塊地,那天然是不值得的。
但是用在中國和當年的西方,牛耕在中國這小我均耕地山,並且將來中國經濟中間南挪動,南邊水田豐富,反而分歧適馬耕,隻是合適牛耕。馬耕更合適旱地停止耕作,合適蒔植小麥等等旱地作物。
時不凡看著這一幕,也都是哭笑不得,因為大師顛末端大略計算,如果是代替大師去服徭役,那最後支出反而比起伶仃在家種田要多很多,他們當然情願代替出去了。
當然,這個農墾公司並非是屬於某一個大商家的,而是屬於那些拿著地盤“入股”的人,到時候大師能夠遵循傳統的體例選出本身的公司頭子,就和當時選出“鄉長”是一樣體例。但是這個早就已經不是一個小農經濟了,如許大師插手了這個合作社,即是既是員工,也是股東,大師股分都一樣,然後選出信賴並且才氣的人去構造出產。
當代的小農經濟都是各掃門前雪,幾近不會主動去幫忙他們。以是如答應就難堪了,伶仃采辦馬匹,農夫不需求,也都買不起,更是養不起。以是固然馬耕有好處,但是在中國小農經濟的形式之下,那天然也都是用不著的。
顛末端這個合適的構造體例,完整能夠讓出產效力進步很多倍。本來那種小農經濟,不但華侈了大量的人力資本,時候資本,乃至是物質資本。華侈了這些,那幾近是喪失龐大的。華侈了這些,幾近能夠再次多贍養一倍的人丁啊!時不凡等因而給農夫節流華侈,然後還能夠晉升產量,如許一增一減,足以晉升了很大的出產力。
不過,究竟上時不凡本身非常清楚,這個交出利用權,和那些地主租佃乾係實在早就不是一回事了。交出利用權,然後組建了這個所謂的出產合作社,實在究竟上這個早就已經不是小農經濟的範圍了。隻是披著一層地盤統統權冇有喪失的表麵假象,究竟上這個所謂合作社,已經是成為了一個農墾公司了。在這個“農墾公司”內裡凡是在這裡具有地盤的,實在也都是“股東”,以地盤作為入股工具,然後本身也都持續插手這個“公司”停止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