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不凡再次反問:“哈哈,褚遂良,你說我泄漏朝廷的知識,未經答應也就把這些知識傳授給外人?這麼說,在你眼裡,知識是私有財產了嗎?知識是私有的,彆人學習是要顛末彆人的同意?那好,我問你,這個天下上誰具有對知識的統統權?這個天下上的知識,屬於誰?莫非,屬於褚遂良學士您?”
當代人的法學體係研討並不完美,美滿是知其但是不知其以是然。以是他們在時不凡合格法學碩士麵前,那的確是虧損吃大了。時不凡能夠隨便偷換觀點,能夠隨便的操縱這些當代的官員不懂的太深切的法律本質,對於法律的本質隻是有一些模糊的體味,但是完整不成體係,唐朝期間的法律,完整能夠被時不凡等閒玩弄的。
褚遂良聽了這話,更是在心內裡痛罵時不凡奸刁,這個大帽子一個又一個的扣下來了。剛纔還逼迫他說知識的代價,現在卻直接問知識屬於誰了?如許大題目,它能夠答覆嗎?如果他敢答覆知識屬於他,那在場無數人都當場把他打死的。
時不凡曉得唐朝的法律太多縫隙了,時不凡這個法學碩士並且是顛末端司法測驗的人,到處能夠找出縫隙為本身回嘴。乃至他還教誨出了好幾個狀師界內裡著名的訟棍,時不凡也都冇有少和本國的那些“訟棍”們停止交換,以是玩弄法律還是比較在行的。特彆是唐朝這個法律,那更是縫隙一大堆,他抓起來非常輕易。乃至,他所用的不必然美滿是法律,彆的學科也都能夠用,不怕找不到藉口。
褚遂良頓時否定說:“知識是無價的,如何能夠隻代價三十絹?”
褚遂良終究曉得時不凡的“訟棍”本質了,時不凡這個是不折不扣的訟棍,既然已經給本身免罪了,那天然要反過來停止反攻,反而操縱唐朝法律的誣告反坐的實際,然後讓褚遂良去背鍋。因為時不凡曉得,他不成能拿出證據。因為如果想要拿出證據,要麼也就是說出知識的代價,要麼也就是說出知識的統統權在誰那邊!但是如許兩個題目,是絕對不能說的。褚遂良寧肯死了,也都不能答覆這兩個題目,一旦他答覆了不是死了便能夠處理的,反而還要遺臭萬年。
後代都是如此,那當代何嘗不是更是如此?褚遂良敢說知識是無價之寶,但是卻絕對不敢說出一個詳細的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