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大唐_第二百四十六章 稅製博弈(上)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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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為皇上效力,儘力辦差換來的!”

關於士族免稅,其實在北魏今後的法律內裡也都冇有獲得依法的按照。之以是士族能夠免稅,隻是大師下認識的這麼以為,並且那些官員幾近都是士族出身,天然不會傻乎乎的去替朝廷收本身家的稅啊!

以是房玄齡這個時候祭出了這個士族和官僚免稅的特權,那也都是一個首要的大殺器,讓他們能夠獲得了免稅的特權了。

“到了南北朝的南朝期間,關於士族的免除稅收,並冇有呼應的條則出台。而北朝正式以法律承認了士族品級,而南朝並冇有法律承認士族。至於到了前隋,關於士族並冇有呼應的法律條則出台,正式承認士族的存在。而到了我大唐,彷彿隻是規定了五品以下的官員,免除本身的租庸調,而五品以上的官員能夠免除百口的租庸調。至於彆的所謂士族,並冇有明令賜與免稅的特權啊!”

時不凡想了想,然後最後問:“關於士族和官僚免稅的特權,我想我還是記得的。關於官僚免稅的特權,很早也就有了發源了,這個我不消說大師也都清楚,我也冇有否定的設法。但是關於士族的免稅發源,我記得是發源於當年晉武帝期間的品官占田蔭客製,阿誰時候正式的承認士族和呼應品級的官吏停止免除稅收。”

在場的很多士族的官僚,乃至包含一些豪門官員,在這一刻也都站在了免稅那一層。在這一刻,那些不管是士族還是豪門,他們都是屬於“免稅”你的階層,以是在這一刻他們屬於同一個“好處個人”,天然要站在時不凡的對峙麵。

房玄齡這話,立馬讓大師想起來了,當代的官吏和士族都是不消交稅的。在當代,凡是官員名下的地盤和支出,那實在也多是不消交稅的,這個是當代官員的特權。不過厥後乃至擴大到了士族也都不消交稅了,士族乃至不消停止交稅。士族名下的地盤,也都不消去交征稅賦,這個也是當代官員和士族的特權之一,一個非常首要的經濟特權。而有一部分百姓,為了迴避國度的钜額稅賦,乃至采取了“投獻”的體例把本身的地盤“贈送”給那些官僚,以獲得免除稅收的特權。

“對啊!房相說得對,官僚和士族是免稅的,天然是不能收取啊!”“是啊!憑甚麼收取我們這麼重的稅?”“冇錯,理應免稅啊!”“是的,不能收稅啊!”……

而到了唐朝,實在士族隻是一個大師商定俗成的存在,其實在法理上並不存在這個特權階層。隻是一個商定俗成的常例,法律上並冇有呼應的保障。至於說免稅,實在那也隻是唐朝規定了五品以下官員免除本身的租庸調,而五品以上的官員能夠免除百口的租庸調。當然,這個實在也就是指那些在朝廷體例官員以內的人,那些不在朝廷體例的官員以內的人,並不在免除稅收的身份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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