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大唐_第二百四十六章 稅製博弈 上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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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場的很多士族的官僚,乃至包含一些豪門官員,在這一刻也都站在了免稅那一層。在這一刻,那些不管是士族還是豪門,他們都是屬於“免稅”你的階層,以是在這一刻他們屬於同一個“好處個人”,天然要站在時不凡的對峙麵。

……

“以是你們進獻高,天然支出高。百姓進獻少,以是百姓支出低啊!朝廷給你的俸祿,已經對得起你們的進獻了。但是百姓做事的支出要交稅,那你們為甚麼不消?”

如果冇有人究查,那大師持續遵循這個所謂的潛伏的法則運轉。一個潛伏法則一旦持續運轉了數百年,那反而會讓大師下認識都忽視了他們並冇有獲得法律庇護。這些士族一樣是如此,這個士族免稅的“潛.法則”足足運轉了數百年,讓全部社會也都開端下認識的把“潛.法則”當作了公道的法則,並冇成心識到這個所謂的法則並非是獲得法律庇護的。那些士族對於法律並不畏敬,天然是疏忽了他們在法律上的難堪職位。

士族的存在,實在說穿了不值一提。這個士族不過是一個商定俗成的階層,並非是遭到法律庇護的那群人。就比如後代的某些身份的人是能夠享用很多的特權的,比如說後代伶先進入這個企業的特權,另有所謂的各種隱性特權。比如說後代頂班,雇用時候優先任命等等。實在這些都是某個階層商定俗成的特權,固然大師都是這麼做的,乃至圈子外的人也都是曉得的。但是這些所謂特權,是冇法可依的,是冇有法律保障的。

“皇上,時不凡這等人,竟然對我們收取重稅,真是豈有此理。我們身為朝廷官吏,不免稅也就罷了,如何還能夠收取重稅?我們的錢也都不是大風颳來的,如何能平空的弄走?”頓時有人開罵。

不過,這個時候,房玄齡卻說了一句:“皇上,我記得士族和官吏不是不消交稅的嗎?”

“到了南北朝的南朝期間,關於士族的免除稅收,並冇有呼應的條則出台。而北朝正式以法律承認了士族品級,而南朝並冇有法律承認士族。至於到了前隋,關於士族並冇有呼應的法律條則出台,正式承認士族的存在。而到了我大唐,彷彿隻是規定了五品以下的官員,免除本身的租庸調,而五品以上的官員能夠免除百口的租庸調。至於彆的所謂士族,並冇有明令賜與免稅的特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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