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麵商人之強國夢_寫作資料:民國“紅燈區”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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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野雞來源甚雜,以姑蘇、揚州稍占多數。野雞倡寮大者蓄“雞”10餘人,小者三五人。此中又分套人、包帳、伴計、自家身四種。將身材賣與倡寮者為套人,以身抵押、期滿後仍得規複自在者為包帳,因負債而由倡寮老闆貸銀了償者為伴計,自家身則統統均屬自在,彆人不得乾與。此四種野雞當中,伴計的報酬較套人、包帳為優。除正帳,即所得茶會及夜度資等,與老闆四六或三七分紅,其他小費,即嫖客分外贈送的銀錢或金飾,老闆不得沾手。套人及包帳則不然,不管是正帳或小費,凡有所得,一概交與老闆,即便一時藏匿,終必被搜刮而去。且每日晚均須外出接客,非沉痾不得療養。停業發財時,每晚接客竟有三四人之多。

普通以中基層社會的嫖客為停業工具,冇有花筵酒家那樣的場麵,一經付錢便可與妓女產生性乾係,是以妓女們日夜均須接客。有些妓女在一日夜中,被迫接客達二三十人之多。到這些妓寨去的嫖客,俗稱“捐燈籠底”,因為這些妓寨門前都懸有一個敬神的大燈籠,進門時須從燈籠下顛末。妓女日夜並排坐在妓寨當門大廳的板凳上,任嫖客遴選,稱為“坐燈”。嫖客去“捐燈籠底”時,常常先挨家挨戶看去,相中了哪一個寨的哪一個妓女,然後入門上樓,對“客嫂”申明看中了誰,“客嫂”因而憑欄高呼:“某某,有客叫!”妓女便回聲來到嫖客房間,以下便統統如常,不必細表。

馬鴻逵統治期間,為了標榜實在施“仁政”,曾命令“禁妓”,把銀川市的四大倡寮十足封閉,將300多名妓女集合起來,由差人把守。並將妓女分等講價,甲等300大洋,二等200大洋,三等100大洋,按“從良”措置,任人遴選。挑中者,一手交錢,一手領人。老鴇則處以罰金,多則2000,少則1000,名曰“贖罪錢”。但是,公開的倡寮冇有了,暗娼卻活潑起來。馬鴻逵又命令差人局征暗娼捐,名曰“上捐”。凡上捐征稅者,則不加乾與。因而,妓風未能不準,馬鴻逵卻是以撈了一筆钜款Z

廣州的老舉寨:

界首鎮的“書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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