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寧:“一兩年便能夠了,我心中已經有了研討的圖景,隻要經費充沛,兩年內必然能成。現在一條一百英裡的電報線路動不動就幾萬英鎊,如果要通過海峽,可靠性也冇法保障,線路也需求龐大的人力款項去保護。無線電報發明以後,我估計一套收發設備的本錢也就幾十英鎊,但我們能夠賣到幾千英鎊!一百倍的利潤,先生們,這是一個發財的好機遇。”
那麼……如許吧,唐寧提出,開端定下投資方供應兩千英鎊的嘗試室建立用度,兩年內,嘗試室的服從由唐寧和投資人各占50%的權益,或者同唐寧提出一個代價由投資人全資收買,或者在談不攏的環境下由唐寧出資兩萬英鎊將50%的權益回購,這麼一來,投資人起碼有10倍的利潤,夠意義了吧?
對鴉片估客說“一百倍利潤”,能夠設想他們的眼球會變成甚麼色彩。
第一桶金賺了100英鎊,那是一個英格蘭銀行分支經理的年薪。這第二桶金已經超越了牛頓做皇家鑄幣廠羈繫時的年薪1650英鎊,這是倫敦最頂級的薪資程度。
總督忽問:“如何你還要去倫敦建嘗試室?在印度不可嗎?你不是在這裡發明瞭這個東西嗎?”
如果在專利法很完美的期間,大發明家能夠扭頭走人了,但英國專利局1852年才建立,之前的專利通過專利狀師和法官以莫名的體例辦理,冇有東印度公司如許的大機構支撐,恐怕不會那麼順利,唐寧還是需求鴉片估客的。
這三個東印度公司的高層都是處置鴉片、茶葉買賣的,天然是冇甚麼科技知識,當是看把戲來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