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你真的冇去太初級旅店會所,冇有去珠寶店買過鑽石,你也向來冇有去法院打過官司……但是……
有這麼一個題目,曾經很多很多讀者都問過我。
都會小說,難就難在這點:你寫的統統東西,都必須在這個框架以內。必須合適“常理”,合適“知識”。
如果你寫的是異世,隨便如何編都能夠,但是寫都會,在很多範疇,就不答應你亂寫,不答應你亂來。
這些,就是餬口知識。
如果假的多了,這個“夢”就太不實在,冇法讓讀者有瀏覽時候代入的快感。
可實在,都會小說很難寫。
以是,當我麵對這個題目的時候,我冇有效阿誰裝逼實在很虛假的答案。
當然了,並不是要寫書之前都切身經曆過,但是起碼的餬口根柢要有一些吧。
我一向最喜好的就是都會小說,我總感覺寫都會小說的時候,我能夠闡揚得更好,我能夠更清楚得掌控住人物的心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