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至於,寫到小五在河內被越南人追殺,跳進河裡泅水跑掉,那條河也是真的有!
包含寫小五在夏龍灣登岸,夜宿海防市,那賓館裡隻要虎牌啤酒賣,以及越南的治安各種驚人的處所,都是我當初切身經曆。
嬉皮笑容是初期的一本純都會感情,那是我目前寫過的從筆墨水準上來看最高的一本。用心也最多。並且不yy。
冇錯,所謂的都會yy小說,實在就是在給讀者編織一個美好的白日夢。
百度大神無所不知,點擊一下收集很難麼?
每次看到這個題目,我都會想起一個很裝逼的答案:下一本。
當然了,並不是要寫書之前都切身經曆過,但是起碼的餬口根柢要有一些吧。
寫到小五躲進傳銷窩點的時候,我還特彆做了很多的質料備課,終究將傳銷窩點的那些環境寫出來了――成果就有讀者在書評區說,寫的太實在了,還問我是不是真的經曆過傳銷。
成果,就有了小五從南京一起被追殺,南下去廣州。住陳舊的小接待所,冒死的轉車,安插疑陣,利誘追殺的人。當時我的一個朋友還奉告我:實在,跑路的環境,被便條追反而簡樸了。最傷害的是被道上追。一個是因為便條追上你,最多抓住。被道上追上了,就是死路一條。並且,當你被道上通緝追殺的時候,他們常常動員的力量,乃至比警方都要密網。
就算有些東西作者不曉得,但既然是都會小說,首要故事能夠隨便去編,可細節方麵,必須實在!
比如我前文寫的某些小說裡的典範橋段:身價幾億,請同窗吃麥當勞,還以為這是一種很初級的行動……
實在實在的啟事是:我最喜好“都會題材”的小說,以是我列舉的三本書,也都是我寫的當代都會題材。
當我寫到小五被追殺跑路的時候,我真的找了幾個曾經在道上混的兄弟去問:到底道上的人跑路,是如何跑的?
如果假的多了,這個“夢”就太不實在,冇法讓讀者有瀏覽時候代入的快感。
以下觀點僅代表本人。)
有這麼一個題目,曾經很多很多讀者都問過我。
起碼也能夠略微體味一下吧。好,你懶得去查證,懶得出門……但是有電腦啊!
為甚麼?因為冇有任何限定!你能夠完整平空編造一個天下,隨便你設定大陸,海闊天空,天馬行空的去隨便寫!!對於這類書來講,作者就是上帝!你能夠移山倒海,隨便去締造闡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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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一些“典範”的橋段:比如,配角穿得很簡樸,帶著女朋友去珠寶店買珠寶,辦事員狗眼看人低,還說:就你如許的傢夥,你賣得起嗎!然後就是配角很豪放的取出一張甚麼甚麼很牛逼的卡來,裝逼以後發威……典範橋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