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從大業十二年開始_第十七章 引由朝政論治眾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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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朝廷官法,也冇這般酷厲。這話錯了。十幾二十年前,先帝在朝時,曾有詔令,‘一文棄市’,盜一文錢者,便於市中正法。若論嚴格,昨日被殺的那幾個賊廝鳥,他們搶的酒肉最起碼比一文錢要值錢吧?先帝朝時,但是有三小我因為偷了一個瓜,就全被殺掉的。以是,比之先帝的這道詔令,昨日因擄掠酒肉正法那數人,並不算嚴格。”

卻這個之前的李善道,端得是個浪蕩兒,整天玩耍罷了,東郡既非邊地,其本身又不是官吏,隋文帝的這兩條詔令與他分毫乾係也冇,他又那裡會知?

“那咱寨中的‘德’是甚麼?”

邴元真本縣中小吏,識文墨、通算術,加上又是翟讓的故交,故翟讓任了他此職。

“這道詔令公佈時,你我都還是孺子,厥後這道詔令則被打消了,二郎你不曉得也很普通。但這道詔令雖打消了,先帝後又公佈了兩條詔令,一條是‘盜邊糧一鬥以上皆死,家口冇官’,一條是‘行署取一錢以上皆死,知情不報者亦正法’,這兩條詔令卻一向冇有打消,相沿至今。二郎,比之朝廷之此法,咱的山規,明天正法那幾個賊廝鳥,你還感覺嚴格麼?”

他拍下了大腿,說道:“有道是‘靈光一現,代價令媛’!”

“劫完船後,給你的犒賞,傳聞你大多分給了秦三等,由此足見,二郎你本就是個輕財重義之士,俺這句話,也就是多提一句。”

“如何管束?”

“你這話,說錯了一點,說對了半點。”

才練完力量,緊跟著又說了半晌話,有點渴,徐世績又喝了口蜜水,說道:“二郎,你既已想到了這點,那該如何管束你的部曲,你應是已知了吧?”

李善道品說道:“我明白大郎的意義了。我冇說對的半點,是少說了一個‘德’。如此,敢問大郎,咱寨中的‘德’是甚麼?是獎懲嚴明的賞麼?”

徐世績把話題扯到問李善道對他履行山規,將那幾個搶酒肉的嘍囉殺掉是如何看的時候,李善道還不太能明白,他為何俄然提及這事。

李善道笑道:“前從大郎往劫那老胡,本是圖為寨中建功,所得之財賄,分不分與我都成。”

“這是寨裡的法則,你不想要,也還不成。且剛說過,管束部眾,隻靠科罰是不敷的,尚得以義氣為先,搶得的財賄,按端方來分,這就是‘義氣’。二郎,若真不與你,那就是俺不講義氣了。”這話,徐世績顯是在開打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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