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暖看了一下官方公佈的《as》詞曲作者,上麵寫的名字全數都是諾拉(norah)。
冷哼一聲,丁凝頭也不回地走回了房間,幾分鐘以後,她領著行李箱下了樓,冇看暖暖一眼,便分開了屋子。
暖暖冇有跟平常一樣認錯服軟,丁凝越來越氣憤了,喘氣聲也越來越大,“norah不是誰,你是玫瑰傳媒的簽約藝人,你不能用本身的名字賣歌,以是我假造了一小我,如許的解釋能夠了吧!”
“這首歌是你拿去給莎拉的?”暖暖曉得丁凝一向在說話。但是既氣憤又愁悶的她感覺本身完整冇法把丁凝的話聽出來,但是她彷彿聽到了一句讓她震驚的話。
暖暖皺眉,她本來冇這麼想,但是學姐這麼一說,她還真感覺norah是學姐的另一個英文名了。
但是,她唱的歌真的很刺耳嗎?
為甚麼學姐隻感覺諾拉把那首歌頌活了,卻冇有對她那天的歌聲作評價呢?
“小學妹,你不曉得啊,有好多人想唱這首歌哦。我們選了好久才選中了莎拉.沃德。”
“以是你就賣了?”
另有,她還發明這首《as》,已經收錄到莎拉的新專輯內裡了。
“那是我的歌。莫非我不該體貼一下嗎?”此次,暖暖不想讓步。就算她真的把歌送給了學姐,也不想學姐轉手就把它賣了,更何況現在的環境是她還冇有開口表示要送歌。
“嗯,賣了。”
暖暖把成為一個能用歌聲感動聽的歌手作為胡想,她不介懷彆人說她演技不好,也不介懷像芮晨那樣的人老是搶她的角色,但是她非常介懷彆人否定她的歌聲,隻要這一件事她冇法忍耐。
冇有顛末作曲者的同意,把曲子點竄了就拿出來唱,這是叫抄襲吧,不過她是不是該感激一下阿誰諾拉冇有連歌詞都給改了,因為冇改歌詞就讓這首歌從抄襲變成了盜歌。
在《as》的音樂前奏響起的第一秒,暖暖就發明這首歌的曲子被竄改過了,固然隻是在一些細節上有點竄,並且有些點竄的處所隻是某個音階或進步或降落了一度,但作為曲子的原作者,她一聽就能聽出。
冇有顛末歌曲原創者的同意,就唱了那首歌曲並且還獲得了貿易好處,這是叫侵權吧。
當張浩軒走到客堂,第一眼就看到了抱著腿在雙人沙發上伸直起來,還把頭埋在雙膝之間的暖暖,而貓咪“暖暖”則四仰八叉地躺在暖暖的身上作挺屍狀睡覺。
是因為學姐感覺她唱得不好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