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真相:吳恨先生的遺信(一)[第1頁/共3頁]
上麵我先說一說我們三人之間的經曆吧,然後你們就曉得我和陳哲為何要殛斃蔡蜜斯,而我為何又要在殛斃蔡蜜斯以後又殛斃陳哲了。
但實在究竟恰是如此。至於我到底奉告了陳哲些甚麼,我臨時先不說。因為這件事又牽涉到我們殛斃蔡蜜斯的動機上麵。
一月五號那晚,我到達馬槽巷後遵循打算進入蔡蜜斯的房間。阿誰房間通往衛生間的扇門恰是我們實施凶殺的關頭地點,想必差人也能夠調查猜測到這裡吧。
我以上廁所為由,趁機將蔡蜜斯房間上麵的鎖翻開。這本是打算中的一部分,但我卻用心將打算點竄了一些:我決計在門的把鎖上留下了我本身的指紋。在我和陳哲的打算中,這本是絕對忌諱的事情,因為我留下指紋就即是承認了我去過衛生間,也就無可迴避的具有了懷疑。但是我卻用心這麼做,至於啟事我現在先不說,等一會兒你們天然就曉得了。
在當晚八點十五分的時候,陳哲通過衛生間進入了蔡蜜斯的房間。當時她正站在門檻中間,陳哲從背後敏捷的扼住其脖子今後拖拽,同時關上了房間的門,然掉隊程就未幾說了,蔡蜜斯一個女流之輩在高大的陳哲麵前隻能痛苦的死去。在殛斃蔡蜜斯後陳哲敏捷的返回了房間,全部過程不超越三分鐘。
我們本就籌議好,在某個時候點裡應外合。你們曉得,蔡蜜斯是被扼殺致死的。在陳哲扼殺的過程中她那麵會抵擋,然後便會形成一些爭鬥的聲音……這麼說你們懂了吧,我放炮仗的目標就在於粉飾住蔡蜜斯在被殺的過程中所掙紮而產生的聲音。
我吊頸他殺了,你們必然獵奇我為甚麼這麼做吧?
說到這你們應當恍然大悟了吧。陳哲兵冇有施虐偏向,他用心冒充隻是為了帶著這個玄色皮包和這些器具,而此中對案件有效的隻不過是這個眼罩罷了,除眼罩外的一些東西,皮鞭、蠟燭甚麼的不過是個幌子,為的當然就是為這個眼罩做粉飾。有這麼一句話:“想要埋冇一枚樹葉,最好的體例就是把它放到樹林裡。”
但我信賴你們必然更獵奇這兩件命案的本相吧?蔡蜜斯到底是如何死的?凶手到底是誰?伎倆又是如何?動機又是甚麼?陳哲先生又是為何而死?……你們到現在都絞儘腦汁也想不出來本相吧?
好了關於殛斃蔡蜜斯的凶手和伎倆我已經交代結束了,接著我便要說一說陳哲先生的死因了。
起首殺死蔡蜜斯的冇有彆人,恰是我和陳哲先生兩人共同所為,而統統的打算我們在事前就已經籌議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