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暢性仁慈,少至孝,獨與母居。每出入,母欲呼之,常自齧其手,暢即覺手痛而至。治中處置未之信。候暢在田,使母齧手,而暢即歸。元初二年,為河南尹,時夏大旱,久禱無應。暢收葬洛陽城旁客死骸骨萬餘,為立公墓,應時澍雨。
①蠐螬:金龜子的幼蟲。
【譯文】
【註釋】
漢朝時,東海郡有一個孝敬的媳婦,她奉養婆婆非常恭謹。婆婆說:“媳婦奉侍我非常辛苦。我已經老了,何必憐惜剩下的年代,悠長地扳比年青人呢?”因而就吊頸他殺了。她的女兒告到官府,說:“媳婦殺死了我母親。”官府逮捕了媳婦,酷刑鞭撻,非常暴虐。孝婦受不了酷刑,無辜而認罪。當時於公當獄吏,說:“這個婦人奉侍婆婆十多年,因為孝敬而名聲傳遍四方,不成能殛斃婆婆。”太守不聽他的定見,於公辯論,冇有壓服太守,抱著定案的文書,從官府裡哭著分開了。今後今後,東海郡蒙受大旱,三年未曾下雨。前任太守到職,於公說:“孝婦不該該死,前任太守枉殺了她,災害的本源應當在這裡。”太守當即親身前去孝婦的宅兆祭奠,還在她的墓上設立表揚的標記。天上立即下起雨來,這一年莊稼獲得了大歉收。
本地白叟傳說,這個孝婦名叫周青。周青死時,車上插著十丈長的竹竿,竹竿吊頸掛著五色幡旗。她當眾立下誓願,說:“我周青如果有罪,我的血會順著竹竿流下來,甘心被殺;我周青如果死得冤枉,血會順著竹竿倒流上去。”行刑後,她的血呈青黃色,沿著旗竿倒流至頂端,又順著旗杆流下來。
新興劉殷,字長盛,七歲喪父,哀毀過禮,服喪三年,何嘗見齒。事曾祖母王氏,嘗夜夢人謂之曰:“西籬下有粟。”寤而掘之,得粟十五鐘,銘曰:“七年粟百石,以賜孝子劉殷。”自是食之,七歲方儘。及王氏卒,佳耦毀瘠,幾至滅性。時柩在殯,而西鄰失火,風勢甚猛,殷佳耦叩殯號哭,火遂滅。後有二白鳩來巢其樹庭。
楚僚,早失母,過後母至孝,母患癰腫,描述日悴,僚自緩緩吮之,血出,迨①夜即得安寢。乃夢一小兒語母曰:“若得鯉魚食之,其病即差,能夠延壽。不然,不久死矣。”母覺而告僚,時十仲春冰凍,僚乃仰天歎泣,脫衣上冰臥之。有一孺子,決僚臥處,冰忽自開,一雙鯉魚躍出。僚將歸奉其母,病即愈。壽至一百三十三歲。蓋至孝感天神,昭應如此。此與王祥、王延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