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是,在風調雨順的年景,北宋期間一畝地步光是一季夏糧的產出就能達到四石擺佈(約五百斤),即便要拿出四分之三交所謂的國稅地租很有些肉痛,可一旦折算了總量和雜餘,實在漏在農夫手中的殘剩代價還是很可觀的。
這返家路上倒也無事產生,黃昊倒也得了閒暇好好梳理了一下本日所得。
這裡要多說一句,此時在江南各地,水稻的蒔植已經早就跨入到了秧播期間。
南宋紹興十九年時,陳旉(1076-1156年)在其編撰的《陳旉農書》中提出,培養壯秧的三個辦法是:“種之以時”、“擇地得宜”和“用糞得理”,即播種要適時、秧田要選得的當、施肥要公道。
黃昊被問得一愣,非論是他還是之前的黃大,彷彿都冇有這方麵的資訊,隻能茫然點頭,黃二桿子便也直起家子,把手中的草人放下,伸手好似指導全軍普通對著四周的農田一劃,與黃昊道:“瞧瞧,咱家的地但是有整十六畝,撤除朝廷的稅賦和給楊家的租子,以及雜七雜八的火耗,光是這一茬夏糧,便能攢下起碼二十石稻子,打成精米也有十5、六石,再算上你娘種的春菜、秋菜,另有你爹我出去做技術賺的亨通,一年到頭下來,起碼能收得十幾石米糧,2、三十貫銀錢,細心算算但是比開店賣甚麼湯餅賺很多了。”
黃二桿子聽得嘴都樂歪了,問道:“啥意義?你是說,咱家也去華容縣裡開店賣湯餅?”
想明白了這個事理,黃昊當即便把鋤頭一丟,幾大步來到自家田頭的涼棚前,對著正在編織用來擯除雀鳩的草人的黃二桿子道:“爹!俺想到了一個好謀生!”
黃昊吞嚥了一下口水,極力仿還是日黃大的口氣道:“吃食!弄吃食!前日俺跟軒哥兒進城,那華容縣裡的湯餅,六個大錢一碗哩!好賺!另有那正店裡的飯食,一碗菜三十文錢哩!也好賺!”
聽得黃二桿子這麼一計帳,黃昊也有些發楞,心說甚麼時候種地這麼賺了?這一點也不科學啊!
起首便是遼東和朝廷的動靜,讓他曉得在寫出了《宋道》的大結局以後,這平行天下彷彿還是按著某種規律或慣性在運轉著,固然有竄改但風雅向並未離開他一早在小說中製定的框架。
隻是,自打在酒樓偶然中策動了一回後,非論黃昊如何嘗試都冇體例再次進動技術狀況,顛末細心闡發和梳理黃昊倒是明白了,估計這個技術的策動也還是要遵守某種“規製”,若以一個小說作者在修建平行天下觀法則的狀況來看這類法則,那麼這類“穿越技”的觸發必定有著嚴苛的前提,比如說與故事配角的首要劇情相乾,又或是首要的分支劇情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