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光天化日之下不讓天曉得就過了大海.描述極大的棍騙和謊話,甚麼樣的棍騙手腕都使得出來.
【故事】
三十六計
敵已明,友不決1,引友殺敵,不自著力,以《損》2推演.
1共敵不如分敵:共,集合的.分,分離,使分離.句意:攻打集合的仇敵,不如設法分離它而後再打.
“瞞天過海”之策畫決不成以與“欺上瞞下”、“掩耳盜鈴”或者諸如夜中行竊、拖人衣裘、僻處謀命之類劃一,也決不是策畫之士所該當作的事情.固然,這兩種在某種程度上都含有棍騙性在內,但其動機、性子、目標是不不異的,自是不成以混為一談.這一計的兵法應用,常常是著眼於人們在察看措置世事中,因為對某些事情的習見不疑而自發不自發地產生了疏漏和鬆弛,故能乘虛而示假隱真,袒護某種軍事行動,掌控機會,出奇製勝.
【註釋】
【淺解】
物的對峙麵上.
【切口】
2敵陽不如敵陰:敵,動詞,攻打.句意為先打擊氣勢暢旺的仇敵,不如後打擊氣勢暢旺的仇敵.
1備周則意怠:防備非常周到,常常輕易讓人鬥誌鬆弛,減弱戰力.2陰在陽以內,不在陽之對:陰陽是我國當代傳統哲學和文明思惟的基點,其思惟覆蓋著大千宇宙、細末灰塵,並影響到認識形狀的統統範疇.陰陽學說是把宇宙萬物作為對峙的同一體來對待,表示出樸實的辯證思惟.陰、陽二字早在甲骨文、金文中呈現過,但作為陰氣、陽氣的陰陽學說,最早是由道家鼻祖楚國人老子所倡導,並非《易經》提出.此計中所講的陰指奧妙、埋冇;陽,指公開、透露.陰在陽以內,不在陽之對,在兵法上是說秘計常常埋冇於公開的事物裡,而不在公開事
【釋義】
共敵不如分敵1,敵陽不如敵陰2.
1友不決:“友”指軍事上的盟者,也即除敵、我兩方以外的第三者中,能夠一時締盟而借力的人、個人或國度.友不決,就是說盟友對主戰的兩邊,尚持盤桓、張望的態度,其主張不明不定的環境.
治兵如治水:銳者避其鋒,如導疏;弱者塞其虛,如築堰.故當齊救趙時,孫賓謂田忌曰:“夫解混亂膠葛者不控拳,救鬥者,不搏擊,批亢搗虛,形格勢禁,則自為解耳.”
【原典】
圍魏救趙
【淺解】
對敵作戰,比如治水:仇敵勢頭強大,就要躲過打擊,如用疏導之法分流.對強大的仇敵,就抓住機會毀滅它,就象築堤圍堰,不讓水流走.以是當齊救趙時,孫子對田忌說:“想理順亂絲和結繩,隻能用手指漸漸去解開,不能握緊拳頭去捶打;排解鬥爭膠葛,隻能動口勸說,不能脫手插手.對仇敵,應避實就虛,攻其關鍵,使敵方遭到波折,遭到管束,圍困能夠自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