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3日,峰山市入室盜竊幼兒案。
父親有個至好老友在省廳,為甚麼不能尋求他的幫忙呢?
用電腦檢索,再在檔案櫃裡按號尋宗,這比他今天下午的大海撈針輕易了不曉得多少倍。
這麼豐富的質料,對蕭望來講,的確是如獲珍寶。他一頭埋進了卷宗裡,就連林伯伯放工回家,他都一無所知。
蕭望以為,這十幾起案件,是有前提串並的。不過,即便是串並了,又如何才氣通過串併發明懷疑人軌跡?看起來,涓滴冇有規律可言。
2008年7月10日,南安市西林區入室盜竊幼兒案。
有的是逛闤闠的時候,孩子不曉得如何就不見了;有的是大人在打麻將,一轉眼工夫門口的嬰兒床就冇了;有的是孩子去上幼兒園,放學時候家長冇接到孩子,而教員說孩子下午一向在上課,狀況普通,不曉得如何就鄙人學接人的這個環節丟了孩子。
蕭望腦筋裡一團亂麻,他讓本身安靜下來,把31本卷宗抱到影印機旁,把每本卷宗裡最關頭,也是最能概括案情的《案件調查陳述》,一份一份地影印了下來。
蕭望拿脫手機,在通訊錄裡尋覓著。
這不是在遴選目標,而是在遴選基因哪!
但是,林伯伯還是給蕭望做了最大限度的受權,並且承諾蕭望能夠在明天上班之前,待在這間辦公室裡。這間辦公室裡,除了有公安網電腦,另有建國以來統統仍儲存下來的未破拐賣兒童案件的卷宗影印件。
“林伯伯過獎了。”蕭望笑了笑,說,“您現在在省廳哪個部分呢?”
入室,目標明白,不計結果和難度,技術開鎖或者不知如何進入現場,不留陳跡物證,冇有討取財帛的綁架特性,最後石沉大海。
蕭望也並不肯定。
不,必然不止這些案件。
每在列表的最後一欄註上一個農曆日期,蕭望的心就往下沉一分。這些有著近似特性的案件,竟然全數是在農曆六月初八作案!
此次,他選用的體例,就是把每一年農曆六月初八的公曆日期輸入體係,僅以此為獨一搜刮前提,停止搜刮。
農曆丙子年六月初八。
在影印機刷刷地事情時,跟著影印機光點的挪動,蕭望俄然靈光一現。
林伯伯對蕭望的假想很有興趣,但是畢竟蕭望還隻是個門生,他不成能因為一個門生的談吐而要求市局變動全數窺伺辦法。在林伯伯看來,不消串併案件,還是要用警方佈下的天羅地網直接抓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