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王傳奇_第四十五章 法場行凶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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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慘禍,天然被記實在案,但史乘中所寫,卻大不不異,粗心以下:某年代日,漢中城固縣處斬匪首王三,秦嶺悍匪百人扮裝百姓,突劫法場,殺死州府刑吏一人。知縣於某身先士卒,率眾與賊寇搏鬥,斬殺一十七人,俱梟首示眾,匪首王三亦在此中。因調劑得法,兵士未有傷亡,百姓安然無恙,州府監斬官鄭某在場親見,決然參戰,以佩劍擊殺匪首二人,居功至偉。

“百姓便是如此。”恍忽間,毛天真聞聲一聲長歎,很有憐憫之意,不由得展開眼睛,倒是兩個文士站在茶社門前,輕聲群情。“這裡百姓多年受處所官剝削壓榨,敢怒而不敢言,隻要作踐死囚出氣。但看這死囚器宇軒昂,恐非賊寇之類,多數是江湖義士,所謂公堂行凶,也是以訛傳訛,不成信。不幸啊!”

那衙役也跪在毛天真麵前,門牙不住打鬥,哆顫抖嗦拿起白飯,顫聲對毛天真說道:“爺,這不關小人的事,您白叟家就吃上幾口,看在小人經心奉侍的份上,做了鬼千萬彆找小人。爺,求您吃吧,一口也成啊!”

縣令、監斬官與劊子手已飽餐酒肉,端坐法場等候。三人見人犯押到,都在香案前焚香膜拜,然後驗明正身,在毛天真的犯人牌上判了斬字。毛天真模糊聽得,本身的名字叫“王三”,罪名是打家劫舍、公堂行凶,按律當斬。

傳聞這餵飯的衙役,因被死囚看清了邊幅,最易被厲鬼索命,是以無人敢當這餵飯差事。除了欺負剛當差或冇背景的小吏外,很多處所都是胡亂抓一個乞丐,換上衙役衣服,來做替死鬼。相傳人犯吃過飯後,記得一絲恩典,也會不來算賬,若肯喝酒,那是最好,一個醉鬼,是甚麼都記不清的。不過,將死的犯人有幾個吃得下東西?是以這不知真假的衙役是苦苦要求,恐怕毛天真點頭。

毛天真直將飯、肉與酒都吃喝殆儘,這才辭了神案,被押到劊子手麵前。劊子手也喝了很多酒,臉上橫肉和眼睛都血也似的紅,連鬢鬍子如同亂草,胸膛敞開,衣袖高挽,胸前臂上,滿是黑毛,邊幅凶暴之極。所謂鬼怕惡人,當劊子手的若邊幅不凶些,鬼恐怕也要找費事的。

這半杯冷茶,便如一條導火索,完整將毛天真這個火藥桶引爆。這半個月來,統統的哀痛、痛苦、沉悶、仇恨、驚駭、屈辱一向積存在心底,這時候,全都驀地釋放開來:“師父出售我,老婆出售我,結義兄弟出售我,朋友出售我,連素不瞭解的農家佳耦也出售我!天下統統人全出售我!我毛天真前半生行走正道,何曾對天下人不住?至如此了局?好!好!好!既然世人全都視我如糞土,我便視他們如豬狗,想打便打,想殺就殺!甚麼仁義品德?甚麼江湖端方?甚麼師恩深重?甚麼天下百姓?全都狗屁不值!我明天毫不能死,必然要活下去!統統獲咎過我的人,一提要殺!陳炳光該殺!郭鐵龍該殺!方山林該殺!城固縣令該殺!白大夫該殺!莫牢子該殺!這裡的統統百姓一概該殺!文昌、陳不凡和丁禿驢更該殺!要殺儘該殺之人,我不能死!毫不能讓他們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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