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用金瘡藥止血不?”鐘劍聖在旁看得大氣也不敢透一口,這時低聲問道。
“不必,創口極淺,淌出幾滴後血便本身止住了。”毛天真將匕首還給風自如,如同惡鬥了三個時候,躺倒在地,大聲喘氣。
“有,天然有!蝙蝠便是如此。蝙蝠滿是瞎子,甚麼也看不見,卻能放出一束束聽不見的音波,這音波撞上樹枝甚麼的,便能反彈,讓蝙蝠聞聲,是以蝙蝠能在夜裡明察秋毫。”鐘劍聖一拍大腿,說道。
到脫手的時候,毛天真才發覺,本身殺人殺獸已然很多,但從未如本日普通,覺到手裡的小匕首有千斤重。任他用力握住刀柄,仍然顫抖不休。
練武之人,多少都懂一些醫理。圍著篝火吃晚餐時,毛天真與鐘劍聖、李行屍及風自如籌議了半天,均覺放血解毒之法可行,且越早放血越好。但該切割哪個處所放血,四人卻各執一詞:風自如主張手腕,李行屍卻主張耳後,鐘劍聖以為屁股最不怕痛,毛天真則感覺指尖最好。至於放血的量,毛伶尚幼,每日幾滴便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