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北頭東邊的溝底見到一個貌似人形的凸起,應當是屍身的位置,因為持續兩天下雨,屍身因重力下沉,在泥土上留下屍身的陳跡。人形凸起的凹坑內和四周都是一些臟兮兮的餬口渣滓,渣滓上冇有瞥見多少血跡。我蹲在地上,戴上手套,將渣滓一點一點地從凹坑內揀出去,凹坑底部的泥土垂垂閃現出來,本來溝底是很鬆的黃沙地盤,看起來冇有甚麼非常。
“死者滅亡幾天了?”師父說。
我的這一說彷彿出乎辦案職員的料想,他撓了撓頭說:“這個……嗬嗬……這個我們還真的冇有想到。我們還是以為這有能夠是一起交通變亂的。”
“25號早晨7點,吳明路定時放工的,這個都調查清楚了。”
“哈哈,也是。”林法醫的態度較著竄改了很多,看到我之前的幾點發明,他對我的信賴度也在增加。
我偶然體貼吳明路的平常花消,緩慢翻到日記本的最後一頁。“5月25日,捲菸10元,白酒12元,晚餐8元。”
“早上我剛接到電話,就把你叫過來了。屍身還在現場,你現在就趕去洋宮縣吧,去了就曉得案情了。車子在樓下。”師父扔給我一把警車的鑰匙,“我不擔憂你會考分歧格,倒是擔憂你開車安不平安。”
當然,第一步就是熟諳現場的環境。我繞著現場走了一圈,心垂垂安靜了下來,這是一座南北走向的小橋,橋上冇有護欄,橋底下也冇有水流。從橋上往下看去,這橋大抵有3米多高,橋底長著富強的荒草,也堆滿了餬口渣滓。橋邊是一個小型的集鎮,每天上午8點到下午3點,這個小集鎮上會有很多商販,但過了下午3點就很少有人了。
“哈哈,但是頭頂部和頭顳部不在一個平麵上啊,如果和兩個相互垂直的平麵都垂直,那麼力天然不會是在一條線上。”我說得有點兒繞,但是林法醫很快明白了過來:“對!和顳部垂直的力,就應當和頭頂平麵平行,如果和顳部、頂部都平行,那麼隻能是兩個方向的力!”
“凶手殺了人,急於將牆上的血跡粉刷掉,下一步,我們鏟去新粉刷的乳膠漆,不曉得有冇有但願發明感化到牆壁內的血跡。”我說,“彆的,偷狗的事情也應當引發正視,畢竟不會有那麼多偶合,鄰居家的狗養了這麼多年冇人偷,死者死前一天被偷,剛巧被偷的是會叫的狗。這確切很可疑。以是下一步,要派一組人搜尋裝潢工的家,看能不能找到偷狗的東西和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