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宋猛一拍驚堂木,朗聲對統統人說道。
“爾等有何膠葛?為何要來縣衙打官司?”
話說到一半,戛但是止,因為林宋俄然想到一件事,他轉頭看向一旁的鐘縣丞,不露聲色地問道:“鐘縣丞,不知此案你有何見教?”
“是,大老爺。”張全抬開端來,眸子子一轉,緩緩道來,“回大老爺的話,小人是張員外府上的仆人,常日裡專司豢養禽畜之事。”
“堂下二人,報上名來!”
鄭板橋巧斷飛雞案的故事可謂家喻戶曉,而麵前這個案子完整就是一個簡化版的“飛雞案”。
“成果一眼就瞥見了小人走丟的那隻雞,小人剛籌辦把雞抓走,此人卻俄然跳出來,說我偷他家的雞!”
之前的林宋庸庸碌碌,官聲極差,林宋想要重新建立本身的形象,以是才放出這類話。
“大人,縣衙外有人伐鼓鳴冤!”
“既然如此,諸位鄉親,本官在此立下包管,本日我必當堂將此案斷個水落石出,如有一絲訛奪,願自行掛冠而去,決不食言!”
“草……草民劉繁華拜見彼蒼大老爺。”
接下來,他看向張全,故作峻厲地問道:“張全,這劉繁華所言是否失實?如果你真貪了人家的雞,物歸原主本官便既往不咎,若你不從實招來,本官的板子可不是茹素的!”
林宋一向思疑縣衙當中有內鬼,而這個鐘縣丞在縣衙內一手遮天,最為可疑。
當然,如果有些見不得人的買賣,那麼知縣便會在二堂斷案,將百姓拒之門外。
“冤枉啊!大人!”
林宋虎著臉,一邊打量著二人,一邊沉聲問道。
林宋一臉嚴肅,拿腔作勢地說道。
明顯胸無二兩墨,竟還敢如此口出大言,倒要看看他待會如何斷!
而另一人,固然隻穿戴青衣小帽,一副小廝打扮,可臉上倒是白白淨淨,很較著耐久處於養尊處優的環境當中。
劉繁華滿臉委曲,說到最後,指著他身邊的張全,肝火沖沖。
“升堂!”
“這類飯桶飯桶也會斷案?的確就是貽笑風雅!”
“咚咚咚!”
冇想到重生過來,就碰到升堂斷案!
很快,一名皂吏大聲稟報導。
“這位林知縣你們還不曉得嗎?來我們承平縣三月不足,除了花天酒地,從未措置過一樁官司,那裡會斷甚麼案子?”
這的確就是一道送分題啊!
“威——武——”
林宋往堂下一看,發明這兩人,一人穿戴粗布爛裳,身上是補丁摞補丁,並且麵黃肌瘦,一看就是貧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