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拿著簪子幾次看、細心考慮:
王爺此話,清楚是“罰,必須罰,但不能重罰的征象”啊。張少君昂首,“殿下,違逆軍令,怠誤軍機,按律當斬首示世人。但郡主出兵當日,並無軍情,是故隻能算作違逆軍令。郡主一貫忠勇,今次軍功更是出色彪悍,比方帶返來的五千餘匹戰馬就代價不菲,功過相抵,微臣以為實不宜重責,不然不免惹兵士非議。微臣以為隻宜薄懲,不如就罰郡主三個月,不,半年俸銀,殿下覺得如何?”
林震威既恨又憐,恨她死不改過,顧恤她皮開肉綻――他剋日都彆想回王府了,衛王妃不會繞過他的――
“好。”林震威一咬牙,“高陽郡主違逆軍令,言行無狀,罰俸銀二年,所得儘與傷亡兵士作撫卹、醫療用度。念其有功相抵,饒其不死,懲罰軍棍五十大棍,部下頭子,按品級遞加。本王親觀行刑。”
先前,眾將吵成了一團,有說功過相抵,可獎懲,但不能重罰,不然會寒了兵士的心;有說軍令如山,豈可兒戲?莫非就因為她是郡主,便能夠視軍令而無物,軍威安在?當從重懲罰,以儆效尤。
元武三十五年,仲冬。天子收回聖旨緝拿鎮南王林震威。鎮南王府以“少帝受奸妄所欺,奉太祖命,舉兵入京清君則”名義對抗天子,先是取道安然郡,因安然縣知縣秋雲山在城外城牆掛起“太祖元武天子神牌”,鎮南王怒極,攻而不得,半月後,不得已繞道安然郡,從南平而上,南平知府獻城。過,往京師進發。
祈雲的幾個親兵頭子氣得悄悄握拳,記著你了,個老不修――隻祈雲神采不動。林震威看她一眼,問。“雲兒,你覺得該當如何?”
簪子呈禪杖外型,頂端是一隻小葫蘆,高低蓮花座,中間端坐著一尊佛像,兩側吊著是非不一的瓔珞――
張少君低垂的眸子閃過一抹精光,這還容問,必須斬首示眾不饒啊!但那是殿下的女兒,那是高陽郡主――
有些棍子重舉輕落,看著短長,養幾天也就好了;有些看著不嚴峻,幾棒子下去能要性命,彆管這是做戲還是來真的,光是“郡主”這個身份,不消雲飛龍使眼色,他們也不是傻子,天然曉得如何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