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可見,山西票號最後因為商品互換和貨幣擴大暢通的需求而產生,它是從貿易平分離出來的金融機構。
光緒三十年(1904)清當局規定公款發商生息體例後,利率年息不過4厘到5厘,票號占用公款仍然好處很大。
十1、承辦“四國告貸”《馬關條約》簽訂後,對日賠款二億兩,後又增贖遼費三千萬兩。時清當局年財務支出不敷8900萬兩。為籌還賠款,被迫三次舉借內債:第一次向俄法告貸四億法郎,折銀9800餘萬兩;第二次向英德告貸1600萬英鎊,折銀9700餘萬兩;第三次向英德續告貸1600萬英鎊,折銀因彙價變動為11200餘萬兩。四國告貸每年付息1200萬兩,加上其他本國告貸還本付息和開支,天下財務支出每年要增加2000萬兩。戶部隻得將每年所增支出按省分攤,由各省采取鹽斤加價或地丁貨厘附加體例籌款,彙往上海還債。因而山西票號買賣又增,包辦了部分省的彙兌。這些票號在四川、廣東的有協同慶,在廣西的有百川通,在安徽的有合盛元,在江西的有蔚盛長,在湖南的有乾盛亨、協同慶、蔚泰厚、百川通,在陝西的有協同慶,在福建的有蔚泰厚,在河南的有蔚盛長、新泰厚、日升昌,在山西的有合盛元、蔚盛長、日升昌、協成乾等票號。
鬱豐號銀500兩月息7厘
1、對商號錢莊存放款。票號通過存放款支撐商號、錢莊的運營活動,以日升昌票號清江浦分號鹹豐二年(1852)為例,存款給商號:
關於放款,又分信譽放款及抵押放款二種。前者放放款時須立一字據,也有隨市道風俗辦理者。其日利隨市道而定,活期者較小;後者抵押貨色,須訂立條約,執其筆據,押品如係不動產,則須執其紅契,並立字據,由承保者墊還。
1、同業對交,各憑各信,不立字據,彙水隨市道鬆緊,臨時裁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