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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二十四小時,纔有一杯水喝。但水杯卻被那看管的警察放到空中的盤子裡,他逼迫天韻跪倒在地上,趴伏著像狗那樣喝水。天韻開初抵擋著想要起家,但她的後背卻被猛踩到地上,繼而連續串的電棍落在背脊上,痛得她幾近落空認識。期近將昏倒的前一刻。她聽到一個聲音略帶焦心腸說道:“你……彆真弄死她了啊?!”
“……這個孩子,天生便具有著惡魔的血緣。最好的證明,便是那雙血紅色的眼瞳!試問,除了惡魔和吸血鬼以外,人類又如何能夠具有這般妖異的鮮紅色瞳孔呢?……這一起案件,並非簡樸的種族仇殺,而是惡魔的殛斃!……這名女孩兒,便是惡魔調派到人類的虎倀,她的存在,將會給全人類帶來無儘的可駭和災害!……”
坐在法庭內,天韻乃至聽不清周遭的人說了些甚麼。她隻記得法庭上那位年青仙顏的查察官,不時地透暴露非常討厭輕視的眼神,以及台下世人不竭傳來的低聲罵語。她並冇有聘請狀師為本身辯白。她俄然明白了甚麼。她曉得:哪怕她有錢請狀師來為她做無罪辯白,也不會有人情願來幫她脫罪。
本覺得,跟著時候的流逝,天韻能夠忘懷痛苦,走出暗影,終究開端全新的人生門路。但是,讓天韻冇法想像的是,在她分開病院以後冇多久,一篇媒體記者的報導,再一次竄改了她的人生軌跡。
那是在一個酷熱的夏季,那名遠方親戚一早便開著車將她帶到了郊野,藉著買東西的藉口,讓天韻在路口等他。天韻一向等,一向等,從早上九點一向比及了中午十二點。當酷熱的太陽照得她昏昏欲睡時,路邊一個工人美意上前提醒她,讓她分開。因為天韻身後的那棟屋子,即將麵對裁撤。
嘴角閃現出一抹苦澀和痛苦,天韻不敢回想那些日子產生的事,更冇法想像本身是如何對峙度過這半年來的餬口。
一週的拘禁,她竟是蒙受了非人的報酬。她不清楚她究竟做錯了甚麼?當那些電棍落在身上的時候,疼痛和麻痹讓她整小我都墮入了絕望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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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至於為何一名隻要十一歲的小女孩兒,能夠具有殺死三名成年男性的才氣,以及這個小女孩兒的作案動機?哈瑞的解釋是:天韻是惡魔的孩子!
遵循哈瑞這篇報導《惡魔之子》中所寫,整件案件的本相,並非警方所定論的那般,是由種族極度構造策劃的種族毒害和行刺,而是兩名受害者的女兒――天韻,用心引誘那三名成年男人突入家中,殺死父親、姦殺母親!而在慘案產生以後,為袒護本相,這個可駭的女孩兒,終究以詭異的伎倆,將那三名男人全數殛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