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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韻的精力天下完整崩潰。哪怕是在那可駭的拘禁當中,她都未曾如此完整的絕望過!
持續二十四小時,纔有一杯水喝。但水杯卻被那看管的警察放到空中的盤子裡,他逼迫天韻跪倒在地上,趴伏著像狗那樣喝水。天韻開初抵擋著想要起家,但她的後背卻被猛踩到地上,繼而連續串的電棍落在背脊上,痛得她幾近落空認識。期近將昏倒的前一刻。她聽到一個聲音略帶焦心腸說道:“你……彆真弄死她了啊?!”
天韻依言分開了路口,便是沿著路,找到了四周的那間賣場。但是,卻冇有找到那位遠方親戚的身影。這時,天韻才認識到了不對勁,但她卻固執地以為,或許是那名遠方親戚有甚麼特彆的事情,把她忘在了這裡。以是,那天下午,她就頂著大太陽,仰仗著恍惚的影象,走了整整一個下午,直到深夜十一點以後,才走回了阿誰遠方親戚租用的公寓。天韻拍門呼喊著。她冇有公寓的鑰匙,唯有不竭地拍門,不竭地呼喊著。但是,直到手腳有力,喉嚨沙啞,天韻都未能從公寓內獲得任何的迴應。
“惡魔!妖怪!滾蛋!!”
坐在法庭內,天韻乃至聽不清周遭的人說了些甚麼。她隻記得法庭上那位年青仙顏的查察官,不時地透暴露非常討厭輕視的眼神,以及台下世人不竭傳來的低聲罵語。她並冇有聘請狀師為本身辯白。她俄然明白了甚麼。她曉得:哪怕她有錢請狀師來為她做無罪辯白,也不會有人情願來幫她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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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韻服從了拾荒者的話,找到了四周的警局。她但願能夠獲得幫忙,但願能夠通過警局找到她的大伯,也是現在天韻名義上的監護人。警局如她所願的那般收留了她,將她安設在了四周的旅店以內,也承諾會儘快幫忙她找到她的那名監護人。
“……這個孩子,天生便具有著惡魔的血緣。最好的證明,便是那雙血紅色的眼瞳!試問,除了惡魔和吸血鬼以外,人類又如何能夠具有這般妖異的鮮紅色瞳孔呢?……這一起案件,並非簡樸的種族仇殺,而是惡魔的殛斃!……這名女孩兒,便是惡魔調派到人類的虎倀,她的存在,將會給全人類帶來無儘的可駭和災害!……”
但是,誰都意想不到的是,等候著天韻的,倒是另一場災害。
必然,必然要讓那些人,全數墮入――天國深淵!
即便終究因為冇有直接證據足以證明天韻有罪,法庭隻能宣判她無罪開釋。但好笑的是,如許的成果,卻激發了公眾的氣憤?在天韻被當庭開釋的那一日,法庭外那數百人密密麻麻的人群,吼怒著要宣判天韻極刑的那些人的可愛嘴臉,天韻一輩子都不會健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