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他利用了略微分歧的黑洞定義。他冇成心識到,假定黑洞已經停止於不隨時候竄改的狀況,遵循這兩種定義,黑洞的鴻溝並是以其麵積都應是一樣的。
我俄然認識到,這些光芒的途徑永久不成能相互靠近。如果它們靠近,它們終究就必然相撞。這正如和另一個往相反方向逃離差人的人相遇一樣――你們倆都會被抓住(或者,在這類景象下落到黑洞中去)。但是,如果這些光芒被黑洞淹冇,那它們就從未在黑洞的鴻溝上呆過。
看來在大多數環境下,這個建議製止熱力學第二定律遭到違背。但是另有一個致命的瑕疵。如果一個黑洞具有熵,那它也應當有溫度。但具有特定溫度的物體必須以必然的速率收回輻射。從平常經曆曉得:隻要將火鉗在火上加熱,它就會發光發熱,收回輻射。但在高溫下物體也收回輻射;隻是因為輻射量相稱小,在凡是環境下冇有重視到。為了製止違背熱力學第二定律,這輻射是必須的。以是黑洞必須收回輻射。但恰是遵循其定義,黑洞被以為是不收回任何東西的物體。是以,黑洞的事件視界的麵積彷彿不能以為是它的熵。1972年,我和布蘭登・卡特以及美國同事詹姆・巴丁合寫了一篇論文,在論文中我們指出,固然在熵和事件視界的麵積之間存在很多類似點,但還存在著這個致命的困難。我必須承認,寫此文章的部分動機是因為被柏肯斯坦激憤,我感覺他濫用了我的事件視介麵積增加的發明。但是,最後發明,他根基上還是精確的,固然是在一種他必定冇有預感到的景象下。
在1970年之前,我關於廣義相對論的研討,首要集合因而否存在一個大爆炸奇點。但是,同年11月我的女兒露西出世後不久的一個早晨,當我上床時,開端思慮黑洞的題目。我的殘廢使得這個過程相稱遲緩,如許我有大量時候。當時候還不存在關於時空的那些點是在黑洞以內還是在黑洞以外的準肯定義。我已經和羅傑・彭羅斯會商過將黑洞定義為不能逃逸到遠處的事件調集的設法,這也就是現在被遍及接管的定義。它意味著,黑洞鴻溝――即事件視界――是由剛好不能從黑洞逃逸,而隻在邊沿上永久迴旋的光芒在時空裡的途徑構成的 。這有點像從差人那邊逃開,但是僅僅保持比差人快一步,而不能完整逃脫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