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我把110按好撥打的時候,奸商的電話打出去了了。
想到這裡,我憤激的搭上了回黌舍的公交車,籌辦跟奸商談判。
隻見那人提著一個玄色的提包,偷偷又塞給我三大盒卡片,並說道:“接下明天的卡片,並收回去,結明天的人為。”
“有兩件事,一,你這140塊錢,要麼你乖乖給我,要麼,我等著差人送給我。二,你如果不給我,那我就實名告發了。歸正我手裡有你大把大把的卡片和你活動的範圍地區。不判你個幾年十年,我想你是不會長記性的。”
“理固然是這個理,但是我想到我掙著點錢受的委曲,真感覺我應當要回那點錢,彆勸我了,我這就報警。把那幫王八蛋全抓了。”
遁藏了又一次的圍追堵截,我坐在大馬路牙子上,喘著粗氣。
一邊扇風,普通小聲自言自語的說到:“這跟我設想中的兼職不太一樣啊。人家一天悄悄鬆鬆的掙60塊,我為了雙倍,就要搭上這麼大的風險。真是有點虧了。再說了,如果遵循如許邏輯的話,我始終會有一天是拿不到人為的。也就是說,免費為他乾一天的伕役這差事,被敲定了。”
聽到說是我把卡片給扔了,我就細細回想了一下,我明天把殘剩的全數放我床底下了,冇扔呀。至於明天的,我一摸我身邊,得嘞,生了少半盒剛纔上公交的時候忘拿了。八成是剛好被他碰上了。曉得他不管如何都會扣我一天的人為,我也就跟她爭個魚死網破。
坐在公交車上人多,我冇有發作。
“你這一打可就冇有轉頭路了。想好了。”
時隔多年,現在想起來,仍然熱淚盈眶。
【作者寄語】(因為字數太多,冇法再作者寄語欄中揭示,特在註釋中闡述。)